以“我疯了”为题,600字作文

我酷爱阅读。

我真的很喜欢读书!每天抱着一本书,可以废寝忘食,颇有“一日不见,恍如三月”的感觉。为什么我对阅读如此着迷?

一天上课,我的同桌孙艺菲买了一本《皮皮鲁和鲁西西》。我觉得很好玩,就借了一天。谁知道这本书这么吸引人,我一口气看完还觉得不够。我是个作文书虫。年少无知,以为所有的书都和这本书一样好,于是爱上了读书。慢慢的,我喜欢上了所有的好书!

说到疯狂,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那天因为去了外婆家,所以回来的有点晚,没时间看书。这真的让我很担心,我觉得很痒,很不舒服。但是我很快想到了一个聪明的计划。夜深人静的时候,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悄悄从床上“逃”出来,走到书柜前,拿起一本书,跑到床边。我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借着手电筒的光往上看。没想到,妈妈这么快就醒了,有脚步声。我更害怕了。情急之下,我把书藏在枕头下,关了手电筒,假装睡着了。但是最后我妈发现了一个异象,一本书半露在枕头下面。结果可想而知。

还有一次,我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进书店,我就跑去找书。我在书店里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好书。我打开它,读了它。一看就忘了时间。我妈找不到我,我还在那看!

事实上,阅读给了我很多乐趣,我可以学习天文和地理...总之,我为读书而疯狂,因为读书让我越来越快乐。

第二,我对游戏很着迷。

大家好,我叫赵全成,12岁。我中等身材,不胖不瘦。我平时很能吃,但是我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挑食。

我有一头闪亮的黑发,脸很瘦,下巴尖尖的,有两道又黑又粗的眉毛。我的眼睛很大,但是很精神。我的睫毛又长又密,眨眼睛。在我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我还有一张油嘴滑舌的嘴。两只耳朵很小,但是很敏感。

我最喜欢玩电脑。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发疯。我下午六点到九点玩,其他的都不关心。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盯着电脑屏幕,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而且我熟悉使用各种武器击倒所有对手。每击倒一个人,我总是很兴奋,我会大喊“我终于赢了一盘!”"

在玩侠盗猎车手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会查阅相关资料,快速查找,看图认真阅读,并做详细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开始练习。终于可以顺利通过任务了。

这就是爱玩游戏的我。当我长大后,我希望成为一名电脑工程师。我会很高兴看到很多人使用我的软件。如果你愿意,就和我交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