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汇办上办房产证流程

鄂汇办上办房产证流程如下:

1、开发商在交房后60天内进行初始登记,并将房屋产权资料送至房管部门;

2、购房者在初始登记完成后,填写申请表,并由开发商签字;

3、购房者向开发商申请领取测绘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

4、购房者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并保管好发票;

5、购房者准备领取房产证所需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

6、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办证资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权证书,并领取证。同时需缴纳印花税和登记费、工本费等。

房产证的作用:

1、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证明,表明持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2、房产证是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交易活动的重要依据,没有房产证,房屋交易无法进行;

3、房产证是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必要条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要求提供房产证作为抵押物;

4、房产证对于房屋的保值增值有重要作用,是房产投资的重要凭证;

5、房产证是办理房屋相关税费的依据,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综上所述,鄂汇办上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包括开发商初始登记、购房者填写申请表并获取测绘表、缴纳相关费用并保管发票、准备办证材料,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权证书并缴纳印花税、登记费和工本费等,整个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不动产登记法》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应当查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登记事项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登记申请的合法性,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