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峰工作方法选定单位
乔峰工作法的入选单位有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乔峰派出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派出所等
“乔峰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乔峰、诸暨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其最基本的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不移交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乔峰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拓创新,努力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历经60年的风雨,“枫桥经验”穿越时空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创造性地解决了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将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乔峰工作法的优点:
1.借鉴经验:通过引用典型案例,吸取成功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2.解决问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要素和成功因素,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3.促进团队合作:通过分享和讨论典型案例,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4.未雨绸缪:通过提前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冲突和矛盾,可以避免更大的问题,从而减少社会成本和损失。
5.和谐:通过妥善解决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信任和社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