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推迟发放,出了推迟通知违反劳动法吗?如果员工因为这个提出辞职,公司需要赔付补偿金吗?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有此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不是死搬法条这么简单。

2、发薪日是在劳动合同里面规定的吗?假如规定每月10号,结果推迟了3-10天才发,并且用人单位也已经出具了延迟发放的通知,且拖欠的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即没有超过劳动法规定的一个工资发放周期,什么叫拖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上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界定,实践中一般按一个月计。所以很难就此推断用人单位违法。

3、由此员工提出辞职,如无其他证据的话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劳动仲裁一般不予支持。

4、延伸:

(1)不要拖欠和克扣工资:/lxbggz1.html

(2)无故拖欠工资:/link?url=WQ2pUlOC_8diY6X00S4A_Cs7KoEXib38SnnghJvHvI-sSfnSWi4XOYQD3B7nF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