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公司都是退役军人可以成立预备役吗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相关规定,除达到退休条件及因伤病残等原因退出现役的官兵不再适合服预备役外,其他退出现役的干部、士官、义务兵一般都要转服预备役。

符合转服预备役条件的官兵在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时一并下达转服预备役命令。预备役军衔的授予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其预备役军官军衔,按照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或者文职干部级别确定。被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

其军衔已满晋升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其预备役军官军衔可以比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高一级。比如,某部干部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少校军衔已满4年,上级下达其转服预备役命令时,可以授予其预备役中校军衔。

对转服士兵预备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一般情况下,上等兵退役授予预备役下士军衔,下士退役授予中士军衔,以此类推。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中士服役两年就提前退出现役,只能授予预备役中士军衔。

对预备役军衔的授予,应由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提出转服军官(士兵)预备役的意见,其职务等级的确定依照现役军官(士兵)相应职务等级的任免权限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娄底市人事局-退役军人转服预备役,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