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创造了”3000多万个就业岗位,是真的吗?

其实这3000万的数据已经是2016年的时候了,在2019福布斯全球CEO大会现场,福布斯媒体集团主席兼总编辑史蒂夫福布斯跟马云进行了长达45分钟的深入对话。其中就有谈到过去20年,马云带领阿里巴巴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体,为社会带来4000多万就业机会,也为全球小企业和年轻人打造了一个实现梦想的平台。

我国就业人群?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如果说阿里巴巴创造了3000万的就业人群,那就是每26个人里面有一个人是阿里巴巴给创造的岗位;如果是4000万人群,那就是每19.4人里面有一个是阿里给出创造的岗位,现实如此吗?

实际并非如此,阿里巴巴此举表述,无非是偷换概念而已,截止到2019年末,阿里巴巴集团自身的员工数量仅为103699人,与4000万的差距还有3990万人,那这个3990万人哪来的呢?阿里巴巴把电商平台的上的商家(含淘宝、天猫、饿了么等等)、快递小哥、外卖小哥、新零售(比如其参与的新华都、大润发等等)、滴滴司机(滴滴阿里也是参股的)等等一系类,通过其平台或者渠道赚钱的,都算为其提供的就业岗位,那现实如此吗?

显然并非如此,以商家为例,我并不是只在淘宝天猫开店,我在京东、苏宁、拼多多、亚马逊、唯品会、蘑菇街、当当等等平台上也有开设网站,同样的,我快递小哥也不是只送淘宝天猫的,其他平台的货我也送,难道其他平台也要把这些纳入其创造的就业岗位?那不是重复计算了吗?此外,很多商家本身就是有实体店在经营的,如果没有阿里这个平台,他们甚至可以依靠实体店存活得更好,这算阿里创造的岗位吗?显然不是。

实体打击

其实对于互联网经济的兴起而言,是好是坏,目前来说,还难以给予一个绝对的判断,虽然说互联网经济的兴起,便捷了用户,也创造了快递、外卖等新岗位,但是其对实体行业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原来商品的利润是由无数的商家瓜分,现在要多增加一个平台瓜分,商家要嘛提高价格,要嘛只能降低品质。

或许有人会说,商家没有店租(可以开设在家里),这不是可以省出钱来吗?首先很少人会全赌在网店,不是实在线下完全撑不下去,没人会关闭店铺,一旦关闭了,命运完全掌握在平台上。

还有人会说,厂家不经过实体经销商店铺,直接网上按照经销商零售的价格售卖,赚的不是更多吗?比如原来批发给经销商是60元/件,直接按照经销商的零售80元/件在网上卖,这20元就不用让经销商去赚钱了,厂家不是赚得更多了吗?看起来确实如此,但是不经过实体经销商,一则你零售回款慢;二则阿里的平台是要赚钱,原来给予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其实很多你要被平台拿走(特别是不投广告,平台根本不推荐你);三是你要增加运营人员(客服、接单、打包、发货、退货处理等等);四是要额度增加运费,所以说现实中很多网上的售价并不会比线下来得便宜。

举个例子:衣服之类的可能还有版型和材质区别,不好判断,但以手机为例,就很简单了,同品牌同型号的,你看看网上售价与线下实体店的售价,基本不会有区别,甚至线下还更加便宜一些。

总结

资本都是逐利的,商人的话语听听就好,不用太过于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