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一个“越位”的精确解释?
现在使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规定的,大大促进了足球技战术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监管制度,就没有今天的足球。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用足球规则来说,比球更靠近对方端线的球员越位。换句话说,当球员踢球或头球时,同一队的接球手站在对方半场球前,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一名球员的位置,就是越位。
如果同队球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即球平行于接球手,等于对方端线),接球手因为不在球前,所以不越位,只是平行于球。
越位判罚的关键不在于球员何时接球,而在于同队球员何时传球,即同队球员何时踢球或头球。传球时,如果接球者不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被踢的球在空中或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则不判越位。相反,球员虽然在被同队队员传球时越位,然后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但应该被判罚越位。
对方球队在踢球的时候,同一个队员停球或者持球的时候,不管是哪个队员,不管是什么位置,都没有越位。因为判断越位是指同一队员传球的瞬间,这是判断越位的要旨和关键。
如果是防守方故意离场导致进攻方越位的不当行为,裁判不应判定进攻方越位,而应在进球时给予防守方警告。
根据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球员站在与对方最后一名后卫(门将除外)平行的位置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视为越位:
1.球员在己方半场内。
2.对方有两个人更接近对方的端线。
3.最后触球或踢球的球员是对手。
4.直接从球门开球、角球、界外球手和裁判扔出的球中接球。
如果球员处于越位位置,如果裁判认为球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者从越位位置获得了有利条件,就不应该判罚。
如果裁判已经判定一名球员越位,但在裁判吹哨停止比赛前,防守队员试图抢球,球被越位球员控制,该球员应被判越位。这个问题之前也提过,因为最后触球的是对方球队。
如果裁判已经吹哨判定球员越位,后卫因为铲球触球,球被越位球员控制,球员还是应该被判越位,因为同队球员传球时,裁判已经吹哨判定球员越位。也就是说球员犯规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按照规则,最后触球或者踢球的球员不算越位。
这一规则意味着,虽然球员越位,但触球或踢球的不是同一名队员,而是对方队员。
当一名球员进攻时,他的身体因为动量而越过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应该根据球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原因,他们往往会认为一个球员越位了,其实他并没有越位。只有边裁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球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复杂的规则。从定义上来说,普通粉丝基本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足球比赛的情况复杂多变,场上球员不停跑动,就像矛有盾,有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有很多种,越位是进攻方的大忌,一次极具威胁的进攻往往就败在越位上。防守队员也经常利用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可以毫不费力地“抢到”球,自己踢一个间接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