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如何理解关于转移抢劫罪2“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中的“当场”二字?

当场应该理解为立即和立竿见影。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是指:实施诈骗、盗窃、抢夺犯罪,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隐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犯罪证据的行为。因此,也可以理解为行为人在藏匿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犯罪证据的全过程中使用了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