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奸算不算违反法律?如果女方事后改口说不同意怎麽办?

以实施行为时被害人的意志为准。 女方在遭受强奸的过程中没有抵抗,不能认定构成强奸;女方事后改后属于诬告,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

法律分析

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不是自愿的就构成强奸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女方在遭受强奸的过程中没有抵抗,但是事后立刻说不同意的,一般按照强奸罪来论处。因为当时女方很有可能是认为自己正处在暴力威胁下,为了保命而不得已装作顺从,一旦脱离了行为人的控制立即报案的,毫无疑问构成强奸罪。但是如果女方在强奸中对强奸者产生了感情,或者是出于面子,想要和强奸人***同生活的,事后也不举报的,不认为是强奸罪。实务中判断的主要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当时女方有没有激烈的反抗或者处于严重的暴力威胁下,另一个标准就是女方脱离了行为人控制后有没有及时报案。如果女方当时愿意和行为人***同生活,但是事后过了一段时间反悔,又报案的,不认定为是强奸罪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