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与财产权的区别

法律主观性:

物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产权可以用金钱来估价,而且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当受到侵害时,需要以财产的形式进行救济。财产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债权和继承权,还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换言之,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法交付。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使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