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武器中的剑和刀哪个更厉害
各有所长
剑的基本资料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刀的基本资料
最早的铜刀脱胎于石刀,形状很小。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兵器便是铜刀。商朝的青铜刀,刀形较宽,刃端多向上翘,其制作如同石刀。当时的刀主要用来砍削器物,宰牛羊,或防身自卫,还未正式用于战争。周代重剑,不喜佩刀。西周时期,出现了青铜大刀,柄短刀长,有厚实的刀脊和锋利的刀刃,刀柄首端呈扁圆环形,所以又叫“环柄刀”。在北京昌平县白浮西周木椁墓中出土两把青铜刀,一把刀身长41厘米,刀背微弓;另一把长24厘米,类似冰刀形。那时的青铜刀质地较脆,缺少韧性,劈砍时容易折断。与同时代的铜剑相比,刀的做工粗糙,形体笨拙,远不如铜剑精巧锋利。因而刀迟迟没有投身战场。
秦汉时期,钢铁问世以后,刀的制作工艺得到改善,形制上刀身加长,并且已有专门的战刀和佩刀之分。佩刀讲究式样别致,镶饰美观;战刀则注重质地坚韧,作工精良。在当时诸国战争中,兵车已渐渐退出战场,取而代之的骑兵队成为作战主力。因此单纯的刺兵器不足以发挥效力,擅长劈砍挥杀的钢刀的制作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据史书记载,三国时刘备令工匠造刀5000把;孙权则命造刀1000把;司马炎也曾一次遣人造刀8000把。这些刀是用来装备军队的,那时刀已成为主要兵器之一。最通用的刀要算“环首刀”,这种刀直背直刃,刀背较厚,刀柄呈扁圆环状,长度一米左右,便于在骑战中抽杀劈砍,是一种实战性较强的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