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是第几名

榜眼是第二名。

“榜眼”实际上指出的是全国最高级别的科举考试,所选拔出来的进士第二人。宋以前从来没有说二、三名为榜眼、探花。但是在科举考试中,宋以前的进士第二人等同于以后的榜眼。随着历朝的更迭,不论国祚久远还是短暂,榜眼如同科举制一样不断发生着变化。

且不说萌芽阶段的南北朝,就是隋唐两朝,初创时期的科举制度也并不完善。既然考试,就会有排序先后,否则,第一又怎么得出来呢?但是,由于在同一榜内,有时少到仅仅数人,也就没必要特别强调第二如何了。

唐朝连进士的称谓都有差异,如在参加考试时已经叫进士了,到考取后“雁塔题名”时就称“前进士”。也就是说“前进士”才是后来所说的进士,而“进士”等同于举人。由此可知,“榜眼”一词远不具备产生的环境。

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六年三月,在讲武殿亲试举人,并确定自此以后定为常式。自武则天称帝,天授元年二月亲自策试贡士,开殿试之先河,至此终于将殿试纳入科举制常例之中,成为科举中最高的一级考试。北宋时期,宋太宗太平兴国九年进士始分三甲。

一开始殿试设三甲取士,一甲三人都可以称为状元。凡眼睛,人们认为必成双成对,于是将黄榜之上,榜首之下的一甲二、三名统称为金榜之眼,不分第二、第三,全称作榜眼。

到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年,已经将进士第二人号称为榜眼。到南宋时期,将探花的称谓专属第三名,而榜眼也成为进士第二人的专用名称。

科举第一名的称谓: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与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唐制,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从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以来,从中经历唐、宋、元、明、清各代,直到清光绪31年(1905年)废除,历经近1300年。

在科举至上的年代,封建社会的儒客文人都把科举作为跻身仕途的唯一途径。中状元者号为“大魁天下”,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因其为殿试第一甲第一名,亦别称殿元。又因居三鼎甲之首,亦别称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