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总裁、CEO、总经理分别做什么?权力是如何分配的?
随着信息产业的兴起,尤其是互联网股票泡沫的出现,“CEO”已经成为中国的一个流行词。总经理和总裁都改名为CEO,比其中文翻译“CEO”更简洁。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个英文缩写的真正含义。董事长、总裁、CEO以及这三家公司的领导的头衔,不仅仅是文字游戏,更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与其说是权力的基础,不如说是义务的基础。
众所周知,董事长的英文是董事长,总裁是总裁,CEO是首席执行官。然而,媒体并没有意识到这三个头衔之间的细微差别。总裁往往翻译成董事长或CEO,CEO有时翻译成总裁,很容易混淆。董事长的职位可能是现代公司管理层最早确定的职位之一,因为它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总裁和CEO都由董事长任命,董事会只能由董事长召集,非例行股东大会一般只能由董事长召集(或由股东共同召集,视公司章程而定)。由于总裁和CEO都是董事长任命的,理论上董事长可以随时解聘。而且,董事长可以随时罢免除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以外的任何人,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的员工,而是公司的所有者和仲裁者。所以我们经常看到,一个把很多事情都搞砸了的CEO被辞退了,却还保留着董事的职位;即使他的股份不多,仁慈的股东也经常允许他留在董事会。
董事会不是一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立法委员会,这就决定了董事长和董事之间没有真正的关系。一个强大的董事长可能掌握着真正的生杀大权,这种权力有时来自于他的多数股,有时来自于他的个人人脉资源,有时来自于他早年积累的威望。这时候董事会只是董事长的傀儡,总裁和CEO也必须真正对他负责(不仅仅是名义上),比如微软的比尔·盖茨,长江实业的李嘉诚——和记黄埔。目前他们在公司只保留董事长的职位,但是
但大部分公司的董事长只是一个荣誉职位,就像英国女王,有一个很尊贵的职位,但从来不说有分量的话。特别是对于资产庞大、股权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车、美孚石油公司等。,大股东和高管的关系很复杂。董事长只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维持局面的“活神”,除了召集董事会会议(甚至董事会会议是应总裁或CEO的要求召开的)之外,没有任何权力。
准确地说,总裁或CEO是如此的傲慢,以至于当大多数股东一致决定发动政变除掉他的时候,董事长往往就是政变的主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小约翰·D·洛克菲勒发动了一场非常著名的宫廷政变。那是20世纪初,他是一家铁矿石公司的董事长,总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以外的人。他和小洛克菲勒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最后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罢免总裁的提案。当时小洛克菲勒只持有四分之一的股份,远未达到掌控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赢得了工人、行政人员和小股东的心,最终以压倒性优势将桀骜不驯的总裁解职。不久前,迪士尼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就这样下台了。对于一个高层管理者来说,被自己的董事长赶下台无疑是最悲剧的事情。
总裁这个词比CEO早诞生,范围比CEO窄。被称为总裁的人,无论是校长、社长、大学校长还是委员会主席,都有一定的权力和社会地位,但CEO可以随意用在任何行政人员身上。看过《兄弟连》的人都记得,E连的士兵甚至称呼连长为“CO”,连长的上级也称他为“E连的CO”,CO =指挥官。这是指挥官的总称。具体排名无所谓。对于一个比较干净的团队来说,团队领导就是CEO;在极地探险中,船长是首席执行官。这个词不包含任何特权和荣耀,只代表一定范围内的最高行政权力和随之而来的义务。想想中国的总裁、总经理都争先恐后地抛弃总裁头衔,把CEO当成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真是好笑。难道他们不知道美英的一个下级军官,一个工头都可以叫CEO?
一般来说,在公司内部,总裁是掌握实权的人;在CEO这个头衔诞生之前,总裁几乎是唯一握有实权的人。公司创始人往往同时给自己董事长和总裁两个头衔,但现代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并不是同一批人,再好的总裁也往往只持有少数股份。一个小股东不应该成为董事长,就像一个没有皇室血统的人即使很优秀也成不了王一样。有时候大股东的权力太强大了(比如摩根和杜邦,很多公司的大股东都是他们),以至于Pres ident成了股东利益的代表,公司真正的行政权力落到了其他高管手里,比如执行委员会主席、副总裁、财务委员会主席等等,包括CEO。
总裁成为大股东的代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世纪60年代初+0920年代的通用汽车,当时通用汽车的创始人杜兰特因为疯狂做空股票被踢出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杜邦财团立即从杜邦家族中抽调一名成员担任通用汽车总裁(注意不是查里曼,Ch airman在通用汽车历史上一直扮演着无足轻重的角色),直到大名鼎鼎的阿尔弗雷德?斯隆接任总裁。
其实西方的总裁大部分时间和中国的总经理是一回事。总经理可以翻译成“总裁”或“总经理”,但后者在西方企业中并不是常见的职位。但是,中国企业往往同时设置一个总裁和一个总经理。如果总裁翻译成总裁,总经理应该翻译成CEO。总裁和CEO在西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中往往是合二为一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总裁兼CEO”。管他叫总裁还是CEO都无所谓。你也可以在礼仪上叫他总裁(强调身份和地位),在职场上叫他CEO(强调执行力和责任)。
少数情况下,董事长、总裁、CEO都是同一个人,我们称之为“董事长兼CEO”或“董事长兼CEO”(这样称呼太吓人了)。这些兼职大多为公司创始人所有(比如比尔?盖茨),有时候是因为公司的传统习惯(比如韦尔奇,按照通用电气的传统,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没有独立的总裁职位)。
既然总裁和CEO的职权没有本质区别,而且往往是同一个人,为什么要把这两个职能分开?答案比较复杂:一是因为一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务太重,一个人的精力无论如何都处理不了,必须有两个地位相当的高管;有时候,一个公司同时有两个优秀的领导,需要给他们安排平等的地位,于是总裁和CEO就成了两个人。第二,二战结束后,欧美大公司的执行力再次发生变化,演变为“重大执行力”和“日常执行力”。重大政策、重大人事任命、比较大规模的投资等重大事件,属于“重大执行权”的范畴,由CEO掌控;一般的政策、一般的人事任命、一般规模的投资都属于“日常执行权”的范畴,由总统掌控。如果CEO是总理,那么总统就是负责日常工作的第一副总理。如果这两个职位不属于同一个人,那么CEO的地位略高。
我没有调查CEO和总裁第一次分开是什么时候,最早著名的例子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了号称“10大贵族”的麦克马纳曼出任福特汽车公司总裁,而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公司历史上第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总裁。但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执行权,于是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重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史上CEO职位流行的开始。
从那以后,公司的最高执行权力掌握在两个人手中就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CEO比总裁优势大,有时候总裁独断专行。1999左右,比尔?盖茨已经任命了微软的新总裁,但他仍然保留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职位;很多媒体报道盖茨“辞去”了总裁一职,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明确分开了微软总裁和CEO两个职位,并授予总裁日常的执行权力,与辞职相去甚远。
虽然董事长、总裁、CEO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但我们还是可以把握其精神实质。简单来说,董事长是公司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不属于公司员工。总统和首席执行官的权力来自于他。只有他拥有召集董事会、罢免总裁和CEO的最高权力,但他从来没有行政权。如果董事长不兼任总裁或首席执行官,他只是一个礼仪性的职位,一个备受尊敬的仲裁人,一般是大股东的代表。总裁掌握着公司的日常行政权力,可以翻译为总裁、总经理;总裁这个头衔比CEO包含了更多的荣耀和地位,所以常用在礼仪场合。
很多时候,总裁和CEO是同一个人,无论你怎么称呼他;但在很多大公司,总裁和CEO是两个人,两者有严格的区别。有时候他们是平等的,有时候CEO是总裁的上级(实际情况很复杂,必须一个一个分析)。有时候,总裁和董事长一样,被降为一个无足轻重的礼仪性职位,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说CEO成为一个礼仪性职位,除了在中国。在中国,无数管理者疯狂地给自己冠上CEO的头衔,认为这是与世界接轨,拥有最高的荣誉和地位;他们不知道CEO这个词在西方没有任何荣誉和地位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