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关于法制的情景喜剧
剧情介绍:留守儿童因为认识不良少年而强大,他们染上了不良习惯。最终害人害己,恍然大悟,告别过去,重新做人。
人物:蔷蔷(留守儿童);玲玲(强姐);奶奶;龙龙(不良少年);军队(蔷蔷这样的留守儿童);店主
地点:蔷蔷家;网吧;一个食堂。
第一幕要钱
蔷蔷:世界上只有母亲是好的,没有母亲的孩子就像一棵小草。我有爸爸妈妈,但是他们离得很远,一年都见不到面。每天放学,时间真的很难过,唉!
奶奶:我今年六十三了,家里只有三个孙子:儿子儿媳在海南,很难挣钱回家;女儿女婿在广东,每年都出去打工。孙子壮壮没人管,孙女玲玲没带,三个爷爷奶奶留守,老太太管吃管教。
蔷蔷:奶奶,奶奶,快把钱给我!
奶奶:我听力不好。能不能大点声说漏了?
蔷蔷:奶奶,老师让我买学习资料,快给钱!
奶奶:喂?给孩子买什么饲料?
蔷蔷:嗯,这是信息,不是饲料!
奶奶:哦,是信息。你昨天不是刚买的吗?
蔷蔷:昨天?哦,对了——我昨天买错了资料,老师让我重新买。老师说,我能怎么办?
奶奶说,那就买吧。这要花多少钱?
蔷蔷:(抢过钱)就这些!
玲玲:哥哥,哥哥,等等我!蔷蔷:(不耐烦地)为什么?你是女的,我不带你玩!
玲玲:(走过来握着我哥哥的手)我们刚放学回家。你要怎么办?
蔷蔷:今天,我和几个朋友一起行动。
玲玲:你又要做什么?你的朋友都不学习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老师没告诉你不要和他们交往吗?
蔷蔷:你知道什么?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了他们,没人敢欺负我。上次和学长打架,因为他们帮忙,我没吃亏。
玲玲:那么你今天打算做什么?
蔷蔷:我的哥们约好去网吧打游戏,他们还在等我呢!我要走了!对了——帮我保密,不然我不理你了!
第二幕偷钱
蔷蔷:龙哥,我这里有钱。让我们一起玩游戏吧!
龙龙:嗯,好,好,哥们。口袋里有钱的人,拿出来!
君君:我还有一些!
龙龙:这还差不多。我的兄弟们,我们同甘共苦。走,去网吧!
蔷蔷:龙哥,你对玩游戏这么感兴趣!你是我们的老板!
龙龙:我还没玩够游戏,钱已经花完了。你说什么?
君君:下次你有钱的时候来玩吧!
龙龙:没有!我今天想玩游戏!没钱怕什么?只要想办法,我们哥们齐新一起努力,一起拿钱!蔷蔷:我在哪里可以取钱?我今天不能从奶奶那里拿钱。
龙龙:伙计们,我有一个绝妙的计划。
强:高,真的高!老板,你是诸葛亮!君君:这样可以吗?如果我被抓了怎么办?
龙龙:哎!胆小,能怎么办!
蔷蔷:不,龙哥是老大,我们都听龙哥的!
龙龙:我已经侦察过了。路口有个小店,里面只有一个人照看。让我们去那所房子。我们走吧!
蔷蔷:老板,买点东西吧!
店主:我来了,我来了,小朋友。能为你做什么?
蔷蔷:给我两包烟。
店家:未成年人不允许买烟。
蔷蔷:嗯,实际上,我是给我父亲买的。店主:哦,你想要什么牌子的香烟?
蔷蔷:(自言自语)阿诗玛,小熊猫,中南海,黄果树,一品梅,双喜。我没看到苏烟,所以我想去苏烟。
蔷蔷:老板,给我拿两包苏烟。车主:苏烟?可惜刚刚卖完。再买一根烟!
蔷蔷:不,我爸爸只抽这种。老板,我去过两三家店。请帮我再找一遍。也许还有更多!店家:好的,等一下,我去给你找。
蔷蔷:老板,你找到苏烟了吗?
店家:你还没找到吗?
龙龙(指挥大军):去网吧等我们。(抓住急于逃跑的强人)慌什么?我们去商店吧。
店家:没找到。真的卖完了。买别的吧!
龙龙:不,我们不买。头儿,仔细看看。如果店里没丢东西,我们就走。
店主:哦,不!今天卖了几百块,怎么只剩零钱了?!你不能离开,所以跟我说清楚。
龙龙:别难受,老东西!
店家:如果你不把钱拿出来,我就报警!
龙龙:你翻过来。如果你能翻一分钱,你就有能力!警察来了又怎么样?
店主:不,我想报警。。。。。。911电话说了什么?
蔷蔷:我不会告诉你索书号是110!
店主:哦,谢谢你!
龙龙:你真傻!告诉他该做什么,我们走吧!
店家:嘿,嘿,别走,走之前检查一下东西,嘿!
最终,龙龙等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刑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抢劫、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