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游戏书虫

我最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为了得到一本好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去交换我心爱的硬币。《少年自立》《百科全书》《孙子兵法》《西游记》《水浒传》《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我都看过...。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红楼梦正在看集锦。于是,脆皮拿着书走进了厕所。妈妈笑着说:“你真是个书呆子!”“还有一次,外婆请大家吃饭,我拿着书边吃。因为读书比吃饭更有意思,所以饭都烧糊了。大家都笑我说:“你看我们这些小书虫。“读书可以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堂。如果你专心阅读,你会觉得自己是文章中的主角,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一定会提高。

我爱读书,多亏了我妈。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比如“抬起头来看,发现是月光,再往后一沉,我突然想起了家”等等。每当我朗诵一首诗,我都会从母亲那里得到及时的回报:张新伟的一张笑脸和一个甜蜜的吻。从此,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要好好读书,读很多书,用丰富的。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所有这些都让我疯狂。幼儿园的时候,妈妈陪我看有拼音和插图的童书。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爱上童话和寓言...现在,我又着迷了。罪与罚让我看到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我真正尝到了读书的乐趣。

书培养了我的气质;书籍给了我人生的灵感;书籍开阔了我的视野。他们真是“秀才不出门,天下皆知”。每次与古今名人同游,都深深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我不相信书中会有金屋藏娇,也不相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一定能找到答案。这就是读书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美文,让你真实善良。

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该具备的素质。我很高兴有这样一个好习惯,我很高兴我能深刻地感受到它的乐趣。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人生在世,没有书怎么行?我想永远做一个书呆子。

我是一个书虫。我是一个书虫。我是一个书虫。就给我一本书,看一晚上。

本来我以为自己是个“书虫”。只要我有书,我就会在课间休息时不停地看,所以我得到了“书虫”的绰号。

这是张越总结的。我一看书,就会听到张越说我在“努力学习”。唉!不管是“迷恋”还是“啃咬”,反正我一天都离不开书。

记得有一次,父亲让我帮他做一件事,结果我把书“嚼”了很久才交给父亲。多有趣啊!我喜欢阅读。虽然还没有废寝忘食,但是已经足够入迷了。

怎么样?如果你想了解我,可以来正镶白旗第二小学三年级一班找我!

我是一个书虫。怎样才能写好作文?从我牙牙学语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时“啃”了一些小卡片和漫画书。这些书的内容简单,图文并茂,易于理解。我非常喜欢“咀嚼”。

听我妈说我经常捧着一本书,看着一本书,甚至咬着一本书,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啃”书。

大一点的时候开始看儿歌,小肥皂,小花狗,秋千,校歌...我甚至背过三字经,李翁的《都匀》,百家姓,都记忆犹新,至今还能流利地背出几首。

当我进入幼儿园时,我开始看图画书。

我看过很多绘本,每一本绘本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爷爷一定有办法”告诉我要珍惜事物;《小步快走》让我知道了战胜困难的道理;《花婆婆》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有一份爱...这些有用的书教会了我如何做人,让我终身受益。

进了小学,看的书多了,整天在故事书里旅行。

当我收到妈妈买的《童话之王》时,就像手里捧着金子一样,两眼放光,欣喜若狂。

我最快的速度是一天看完一本厚厚的“小故事”。怎么样?是不是很牛逼?之后,我和丽诺尔·福克斯成为好朋友,和尼尔斯骑着鹅一起冒险,和木偶成为伙伴。我们一起走在童话世界里。

我啃的书越多,胃口越大,一些杂七杂八的书进入了我的书库。

脑筋急转弯、智商挑战、地理之谜、十万个为什么、科学游戏等等,这些食物对于我这样的书呆子来说,已经是“饿一天不吃”了。

我白天上课学习,晚上睡觉前看书,甚至晚上做梦,我都会和书中的主角在一起。

这些包罗万象的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我整天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世界里快乐成长。我愿意永远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

书虫写作文600字说到书,我是个彻头彻尾的书虫。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看书:走路的时候,下课的时候,上厕所的时候,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躺在被窝里,拿着笔记本电脑看。

我以前不喜欢读书。每当我妈到处喊着让我看书的时候,我就在想,书有什么好到不能吃不能玩的。太无聊了。

但是,有一件事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有一天,我妈让我去书城买书。虽然我答应了,但我还是向母亲发着牢骚。

我带着郁闷的心情来到了书城。

“哇,这么多书!”我叹了口气。

一到这里,我就被这里丰富多彩的书籍迷住了,尤其是孙幼军写的《小布头历险记》,生动地描述了小布头遇到的艰辛和快乐。

要走了,妈妈叫了我三次,我还是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那里看书。我妈看到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就买了,成了我学生时代的开国元勋。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总是想尽办法让妈妈给我买书、借书。

鉴于父母怕我课外书看多了,影响学习,我总是把它们藏起来,让我周末看,但每次都是翻箱倒柜。

在万里晴空的周六,我睡了个大懒觉。起床后,我像一只警觉的猎狗一样在寻找猎物(早餐和书籍)。突然,一个猎物出现在我的眼前:话题作文。

我像狼一样贪婪地读着,突然想:不行,如果妈妈以后把我爱的东西拿走了,那就麻烦了。

我的脑子转得很快。我有。看我玩西藏把戏!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妈妈焦急的声音,我忍不住在门后一边看书一边笑......

我是一个戴红领巾的书呆子。我喜欢读书,但是我非常喜欢读书。

一旦陷入书海,就无法自拔。

脸比较圆,平时穿黑色、深蓝色等深色。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天天宅在家里的“宅男”。

有一天,我妈给我买了几本我没看过的《科学实验之王》。我一看到就立马夸她漂亮,聪明,而且……然后,我立马冲进房间,关上门,坐下,开始在书海里游来游去。

我刚看完第五本书,我妈张牙舞爪闯进了屋子。

原来她早就吃完了!我赶紧放下书,开始逃跑。我迅速后退,左躲右闪。

最后,我真的没有办法,只能等待惩罚。

我妈一看,冲上来一把抓住我说:“去吃饭!唉,你真是个爱书的极端分子!”我低头承认自己是被栽赃的。

你认为我是书呆子吗?...

这是我的600字作文。这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别人无法替代。正是因为他的个性,多彩的人生才会变得更加灿烂。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我的性格可以用两个字来表达:小气!去年夏天,我们全家去了三门岛旅游。那里的海鲜真的很棒!于是,我妈说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我们去了海鲜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逛。当我们走进一家商店时,我妈妈问:“海螺肉多少钱一斤?”" 100元一公斤."店主微笑着向我打招呼。“要不要一斤?”我很着急。这不值得。很明显我想把竹子扯下来。我拉着妈妈跑进第二家店。我问:“这蜗牛肉多少钱?”“80元一斤。”店主连头都没抬。哼!我又不开心了。这是什么态度?你认真对待顾客吗?我再次走出商店...“我走了一上午了,就买50块钱的那个吧。累死我了!”我妈在后面喊。我看我妈累了,就说:“回酒店给我40块钱。我给你买!”我斗志昂扬,少花10元,再累也值得!妈妈打不过我,扔给我50块钱就走了。看到另一家店说响尾蛇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条响尾蛇阿津40元卖给我好吗?”“小姐姐,我们的价格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块钱,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嗯,算了,40就是40!”。哈哈!成功了!还好我妈给了我点钱,不然我也不会撒谎。我回到酒店,手里拿着一条响尾蛇,爸爸夸我是小经济学家!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这是1994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的早晨。随着一声大叫,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我的人生有了个性。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我是一个有名的淘气男孩。为此,父母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欢”在地上打滚爬是一件乐事。于是,我成了亲戚长辈眼中的调皮标准。如果我评论任何一个好动的孩子,我都会说:“他和欢欢一样淘气!”我是个话匣子。我张嘴就合不上。晚上在家吃饭,饭桌上的主角永远是我。每天那个时候都要倒一箩筐。但是说了半天,还没来得及吃我的饭。我是一个活泼的人。因为我开朗的性格,我特别热衷于交朋友。上初中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一半的同学,还“收藏”了很多新朋友,为我适应初中的新生活打下了基础。我是一个书虫。平时没事就“吃书”,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啃”过的书不计其数。任何一本书如果味道太好,我都会“咀嚼”几遍。如果你问我“啃”过什么书,很难说:文学作品,科普书籍,科幻小说...甚至报纸上刊登的“豆腐”文章,我也会“尝一尝”。这就是我——留着短发,戴着一副眼镜,嘴角挂着调皮的微笑。没错,这就是我,调皮的我,活泼的我,快乐的我,独一无二的我!这就是我

这是我的600字作文,这是我的你好,我叫向某某。

我是一名刚刚进入中学的大一学生。我和很多大一新生一样,带着一颗充满好奇的心和强烈的求知欲来到了神圣的殿堂。

想必大家都不是很熟悉我吧!让我向你介绍我自己。我相貌平平: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虽小却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塌塌的几乎贴脸的鼻子,甚至能让人想起“开阔的平原”;我的鼻子下面是我油嘴滑舌的嘴巴,经常帮我给大家带来欢乐!我虽然相貌平平,但性格和很多同龄的女生大不相同:一头乌黑的短发,很清爽,长相和名字都很像男生。

我的爱好和性格和很多男生一样。我喜欢运动,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性格和男生差不多。我喜欢整洁,认真,有始有终,不喜欢拖拖拉拉,混日子。

这可能是我的优势吧!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认真执着的做一件事,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会坚持下去。

我不是在吹牛:我记得我刚从老家调到北京的时候,我真的知道英语的七件事——我对此一无所知。

那时候我已经四年级了。我本来就很强。看着我的同学总是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我真的很不愉快,但我不能。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的同学,努力超过他们!从那以后,我开始努力实现自己的承诺:每个星期天我都有三个小时的课外班;我每天晚上都练习...就这样,在我对英语的坚持下,我的英语成绩慢慢提高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这让我无法形容我有多高兴!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说,真的吗?没有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有很多缺点。

但最“致命”的是,我很粗心。

这个缺点伴随了我六年,真的很想改掉。

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在重要的时刻总会出现一些小失误。

我真的希望我能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去克服我致命的缺点。

你认识我吗?这就是我,一个平平淡淡的我,一个男孩子似的我,一个执着的我,一个粗心的我。

这是我在大海中的作文,我是一粒沙子。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

我既没有柔美的身材,也没有明亮的眼睛,但我有一颗进取的心,有一个水汪汪的梦,有远大的理想。我坚信我充满了诗和书。

我不想随波逐流。

在《未走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道:“黄色森林里有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其中。

”“而我选择了一条人迹较少的路,从此决定了我的人生道路。

“只有在公众面前,我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普通人。

我不想走别人的庸俗老路,过和别人一样的庸俗生活。

偷别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不想随波逐流。

在《未走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道:“黄色森林里有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其中。

”“而我选择了一条人迹较少的路,从此决定了我的人生道路。

“只有在公众面前,我才成为一个真正的普通人。

我不想走别人的庸俗老路,过和别人一样的庸俗生活。

偷别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幽默又包容。

我从来不喜欢看到别人愁眉苦脸的样子。我认为别人的微笑是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所以每天我都会变成开心果,尽可能的带给他们欢乐。

“海洋比地球宽广,天空比海洋宽广,人类的胸怀比天空宽广。

“宽容让狭隘的心胸包容了所有的河流,所以我把别人的过错当成了笑话。

我想做我自己。

齐白石先生曾经说过;“学我之生,如我之死。

“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不会有自己的世界。

当泡沫小说大行其道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网游流行的时候,觉得自己在浪费青春。

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12点自信告诉自己:“我就是我,我为什么要像他?”!“扔掉那些人为的华而不实的雕琢,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自己,最好的自己!我,好斗。

我是一粒小小的沙子,但我不甘落后,一辈子无所事事。

我愿做生命的主宰,做一颗不朽的泪珠。

在修远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将上下起伏。

我渴望走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事业之府,欢庆成功的边缘,不辜负这个百花齐放的时代,留下坚实而稳健的足迹,向世界播撒美丽与爱...这就是我,我正值壮年,精力充沛。

这就是我,幽默宽容,不甘落后。

这是初中时的500字作文《这就是我》。这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别人无法替代。丰富多彩的生活会因为他的个性而变得越来越灿烂。当然,我也有自己的个性,这让我的生活更加有趣。我的性格可以用两个字来表达:小气!去年夏天,我们全家去了三门岛旅游。那里的海鲜真的很棒!于是,我妈说买几斤海螺肉回家尝尝。我们去了海鲜专卖市场,一家店一家店的逛。当我们走进一家商店时,我妈妈问:“海螺肉多少钱一斤?”" 100元一公斤."店主微笑着向我打招呼。“要不要一斤?”我很着急。这不值得。很明显我想把竹子扯下来。我拉着妈妈跑进第二家店。我问:“这蜗牛肉多少钱?”“80元一斤。”店主连头都没抬。哼!我又不开心了。这是什么态度?你认真对待顾客吗?我再次走出商店...“我走了一上午了,就买50块钱的那个吧。累死我了!”我妈在后面喊。我看我妈累了,就说:“回酒店给我40块钱。我给你买!”我斗志昂扬,少花10元,再累也值得!妈妈打不过我,扔给我50块钱就走了。看到另一家店说响尾蛇45元/斤。我对老板说:“这条响尾蛇阿津40元卖给我好吗?”“小姐姐,我们的价格已经很低了!”“可我只有40块钱,老板,你就卖给我一斤吧!”“嗯,算了,40就是40!”。哈哈!成功了!还好我妈给了我点钱,不然我也不会撒谎。我回到酒店,手里拿着一条响尾蛇,爸爸夸我是小经济学家!我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这是1994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的早晨。随着一声大叫,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我的人生有了个性。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我是一个有名的淘气男孩。为此,父母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欢”在地上打滚爬是一件乐事。于是,我成了亲戚长辈眼中的调皮标准。如果我评论任何一个好动的孩子,我都会说:“他和欢欢一样淘气!”我是个话匣子。我张嘴就合不上。晚上在家吃饭,饭桌上的主角永远是我。每天那个时候都要倒一箩筐。但是说了半天,还没来得及吃我的饭。我是一个活泼的人。因为我开朗的性格,我特别热衷于交朋友。上初中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一半的同学,还“收藏”了很多新朋友,为我适应初中的新生活打下了基础。我是一个书虫。平时没事就“吃书”,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啃”过的书不计其数。任何一本书如果味道太好,我都会“咀嚼”几遍。如果你问我“啃”过什么书,很难说:文学作品,科普书籍,科幻小说...甚至报纸上刊登的“豆腐”文章,我也会“尝一尝”。这就是我——留着短发,戴着一副眼镜,嘴角挂着调皮的微笑。没错,这就是我,调皮的我,活泼的我,快乐的我,独一无二的我!这就是我

我是一个书虫。我是一个书虫。我是浙江省嵊州市庐山小学的陆哲勇。我喜欢踢足球、打篮球和打乒乓球,但我最喜欢看书。

我第一眼就被书迷住了。

莎士比亚说:“知识是到达天堂的翅膀。”

是的,有了书,你可以掌握更多的知识:有了知识,你可以攀登科学的高峰;攀上科学的高峰,才能国富民安。

我家里全是书,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百科全书...床头柜上,我有一本书《睡前108个故事》。每天晚上睡觉前,虽然眼皮一直在打架,但还是会忍不住翻看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在我身边,有很多优秀的人:有的语文成绩好,有的英语成绩好。

但我甚至不认为他们是最好的。

俗话说,成功第一。

换句话说,要想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人,首先要成为一个有真才实学、心地善良等品质的人。

我觉得成绩一般的学生不会接近真正有才华的人。

但是她——朱,我不再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故事发生在2012年元旦。“班里要开联欢会了!”李老师宣布。

我的好朋友张永清和我立刻兴奋起来——我们想在每个人面前展示我们的才华!下课后,我们把胡、和朱拉到我的桌前商量如何表演。

在我的桌子边,15个人突然聊了起来——所有人都聊了起来。

我们马上决定了节目:我们像诺比一样载歌载舞,唱《神奇的小魔女》。

嗯,真的不确定:我说:“要不我们一个一个跳?”大家都不同意:“这是热闹的舞蹈,大大消耗了我们的时间。

“后来,越来越吵。

这时,朱出现了。她说:“我们排队打,然后张永清、胡艺和我出队,组成阵型;我们再背一遍,音乐一放,我们就一个个转身,唱歌跳舞。

”“好!“我们都同意了,马上就补了开头,然后做了一些修改。

我们都累得气喘吁吁,只有朱没有喊累。

我们不禁要问:朱是铁做的吗?她为什么不怕累?一周后,行动结束,离联欢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下课了,她还拉着我们练习。

这也让我们的信心越来越足。

元旦要到了!派对开始了!我们是第一个上场的。

排队入场,转身跳舞。

我们跳得多好,唱得多好啊!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我们得到了热烈的掌声。

“多亏了朱。

”我说,“否则,我们会出丑的!”大家都为朱鼓掌。

这时,我在朱幸福的脸上发现了一丝淡淡的微笑,这让我们更加幸福!是她,华乾,反驳了我的错误观点;是她,华乾,给我们建议;是她——华乾,在帮我们排练!她很棒!记得刚转学到西半岛小学读三年级的时候,她一直是老师们的左膀右臂。每次考试,她每次都能拿高分;上课,她每次都认真听讲;她每次回答问题都会受到老师的表扬,她所有的朋友都羡慕她。

她是我们的班长朱若彤。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

她总是一丝不苟,从不三心二意。我们都喜欢她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她乐于助人,二是因为她活泼可爱,人们第一眼就会喜欢上她。

记得有一次月考,我的笔写到一半就没墨水了,但我只带了一支笔。在我极度焦虑的时候,朱若彤借给了我一支笔,我的内心非常激动。

考完试,我去感谢她。她说:“不用谢,我们都是同学!””这句话让我心里无比温暖。

还有一次,因为我头发上有头皮屑,大部分同学都排斥我。只有朱若彤一有空就来帮我拍头皮屑,而且从不抱怨。

当一个同学受伤时,她总是安慰受伤的同学。

忘了告诉你,她还是我们班的书呆子!她一看到自己感兴趣的书,就会认真读那本书。即使我们让她玩游戏,她也不会去和我们一起玩,直到她读完那本书。

听她妈说:“每次朱若彤在家,她总是躲起来看些漫画书。

“她很棒!

请注明出处?作文《我骄傲,我是书虫》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