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有多疼
新加坡鞭刑,疼痛难忍。
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新加坡鞭刑,疼痛难忍。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半英寸)。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
狱方表示,之前关于“刑鞭浸在盐水或特制药水中”的传言是不正确的,但确实用消毒剂擦拭过。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疼痛难忍。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
鞭刑受刑原则
1、成年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通过体检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监狱的法庭(mini-court),如果他破坏监狱规矩(不超过12下)。
5、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这些罪名包括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容留或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有些交通肇事罪在第三次重犯后也可判处鞭刑。尽管对有些罪,鞭刑是非强制刑,但法官一般会无一例外地判处鞭刑。
6、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在2007年,大约95%的罪犯被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加坡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