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新规定: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4、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