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男被指抄袭葫芦娃被起诉索赔200万是怎么回事?

考虑到葫芦兄弟著作权受到侵害,上海动画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对侵权行为的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上海动画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诉称,葫芦兄弟是该厂于1986年原创制作的13剪纸系列动画片,于同年首次公映,且此前的一份法院判决已明确其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上海动画电影制片厂发现综艺《跑男》第四季第七期《宋仲基来了!由浙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跑男》和《一起变葫芦》抄袭使用了《葫芦兄弟》中的大量内容,包括《葫芦兄弟》中故事的场景、人物设定、道具等。葫芦兄弟也被作为节目的卖点,为的是利用葫芦兄弟经典的童年记忆来扩大节目的影响力。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和审查,在其网络播放平台播放该节目。

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上海动画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两次向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公司并未删除或暂停节目播出,也未删除节目侵权部分。截止10月24日2017,17,这个节目还在很多网站和平台播放。

上海动画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节目中大量抄袭使用葫芦兄弟的情节、人物、音乐、剪辑,并以葫芦兄弟为卖点及涉案节目主要情节内容推广其综艺节目,已侵犯原告著作权,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播放涉案节目,帮助浙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侵权,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200万元,并在《人民法院报》上消除上述侵权行为的影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