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的事件起因
爆炸案发生后,有网友在新浪博客中找到一名与事主冀中星同名同姓的博主。博主在2006年左右陆续发表的博文中自称被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员殴打致终生残疾,有冤无处伸。博主还声称曾把该案全权委托给了东莞市南天星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原东莞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朝辉证实其确曾代理过冀中星受伤一案。薛律师回忆,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都可指证新塘治安员暴力殴打当事人致其伤残,厚街医院出示的医疗记录亦可佐证当事人曾遭殴打这一事实,遗憾的是,东莞市两级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当事人冀中星败诉。之后,冀中星心灰意冷,与律师失去联系。
被打受伤
冀中星来自山东菏泽市鄄城县人,现年34岁(2013年),小学文化。该信息与首都机场爆炸案事主信息吻合。据其在博文中自述,其于1999年起到广东打工,其间买了辆摩托车拉客贴补家用。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许,冀中星在厚街珊瑚大酒店(原文为三湖大酒店,据记者查证,应为珊瑚大酒店)门口搭载该酒店厨师龚涛回厚街新塘住地,路遇警察查车。冀自认没有违法,骑车继续前行,车至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时遭治安员殴打。 冀中星在博文中描述,有七八个治安员手持钢管、钢筋挡在路口,在他准备停车时,一治安员手持钢管向他脸部横打过来,把他和乘客龚涛同时打落在地。等他再次醒来时,已躺在厚街医院急诊科。龚涛告诉他,他倒地以后,七八个治安员仍举着钢管、钢筋朝他的腿部、脚部、腰部猛打,直到警车赶到,发现他已昏死过去,才赶紧把他送到厚街医院。
薛朝辉部分证实冀中星上述发表在博文中的说法。薛朝辉回忆,当冀中星的哥哥联系到他时,案件已过了一个月,当时冀中星脊椎爆裂,过得十分凄惨。由于事发凌晨,沿路几无行人,受理该案后,薛朝辉第一时间找到乘客龚涛,龚涛明确指证新塘治安员暴力殴打冀中星。随后,薛朝辉律师要求厚街警方以故意伤害立案,但遭拒绝。据薛朝辉讲述,当时厚街警方坚持认为冀中星是在拒绝被查车的情况下,骑车不慎摔倒受伤,只肯以交通肇事立案。
立案不成起诉又败
苦苦争取立刑事案件无效后,薛朝辉律师随即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治安队所在的村庄对受害者冀中星现金赔偿。
其间,薛朝辉律师因成功考取中山市某机关公务员,把该案转交给同事许名勇律师。昨日,正在外地出差的许名勇回忆,在诉讼期间,其根据当事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以及厚街医院的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求法院认定新塘治安员的殴打行为,并以此要求新塘治安队所在村庄对冀中星进行现金赔偿。而厚街方面则坚持认为冀中星是自己摔伤的,完全否认殴打过冀中星。
许名勇律师回忆,就法律本身而言,这场诉讼,证据明显对冀中星有利,事件的唯一证人龚涛还特地出庭作证。龚涛在法庭上称冀中星确曾在被警车追赶时摔倒,不过并未摔伤,冀中星的受伤完全是在摔倒后被前方赶来堵截的身穿灰色制服的新塘治安队员用钢管、钢筋暴力殴打所致。此外,厚街医院医疗记录显示冀中星被送至医院时遍体鳞伤,这明显不可能是简单摔一下就能摔出来的。
但法院判处冀中星败诉。此后,东莞市中院亦以证据不足以认定新塘治安员有暴力殴打冀中星的行为为由,维持原判。许律师回忆,冀中星心灰意冷,再没有与其联系。
记者介入无甚效果
2005年,冀中星的亲属向一家媒体记者吴贤德报料。吴贤德昨晚回忆,当时冀中星的臀部腐烂不堪,腿也断了,浑身气味很重,维生艰难。
出于同情,吴贤德专程为此事赶到东莞。吴贤德回忆,其找了东莞公安、法院、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可惜没有一个部门承认治安员暴力殴打冀中星。随后,吴贤德写了条新闻稿,因种种原因,未能在其所供职的媒体发表。随后,吴贤德还把新闻稿陆续投到东莞报业网等东莞网站,可惜均被删除。此后,两人再无联系。
曾获救助承诺息访
2013年7月20日11时40分,东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称冀中星及其家人有过三次信访记录,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曾救助过冀中星10万元,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报告》中称,2005年6月28日凌晨3时,冀中星曾在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受伤。经调查,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当时,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就自己与厚街镇新塘村委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判其败诉。之后冀中星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报告》称,经审理,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冀中星虽然存在伤残的情况,但是冀中星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其所受的伤残是因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故对于冀中星要求新塘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6374元,由上诉人冀中星负担。经冀中星申请,本院同意其免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后,冀中星进行了上访。《报告》称,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东莞市公安局协调,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对东莞的救助表示感谢。
据悉,经过东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核实,冀中星及其家人信访记录***有三次: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三是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是否有到省上访的情况,需省信访局核查才能获悉。
鄄城称为赔偿款无不妥
2013年7月21日鄄城通报称,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有关部门上访。富春乡党委、政府得知冀中星上访事件后,派出专人赶赴东莞,了解情况并协助调查。后经多方协商,2010年,东莞市公安局给了冀中星10万元。
鄄城县参与协调此事的人士对新京报记者称,2010年支付这笔钱时,东莞在名义上仍不承认殴打冀中星的事实,但县里和乡里考虑到冀中星的情绪,就说这笔钱是东莞方面的“赔偿款”。鄄城县政府熟悉此事的人士认为,称这笔钱为赔偿款无任何不妥。该人士透露,协调此事过程中,对方曾透露这笔钱是当地的扶贫款。
女友守七晚终离去
2005年6月28日的变故,改变了冀中星的人生。那晚,26岁的冀中星载着客人,途中,和巡逻的治安员发生争执。他自述:“被七八个治安员猛打。”冀中星受伤,导致完全性瘫痪。他的女友守了他7个晚上,在得知瘫痪的消息后,终于离他而去。因为家里穷,住院二十来天后,冀中星的哥哥就把他带回了老家。“回来时坐车也没钱,哭着跪着求,才坐回来的。”
最想到东莞去上访
其实,几年前,冀中星就到过一次北京上访过一次。在父亲冀太荣记忆里,“是在北京奥运会那年”,具体日子和细节他已经记不清。很快,他们被“领”回来了。
“他最想去的是东莞,到东莞上访。”昨天,冀中星父亲冀太荣说。
“冀中星他自己就去过一次,但最后也没有结果。”冀中星老家富春乡党政综治办主任高金成说。他认为,东莞方的不作为是造成冀中星情绪恶化,乃至绝望的原因。冀太荣说,这几年来,父子俩的争吵往往都是从一点小事开始,但最后,都会以儿子的一句大吼“你为什么不带我去东莞上访”结束。
冀太荣学着儿子的口吻说:“你为什么不带我去东莞上访啊?我自己又去不了,也许去了,我们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每当这时,冀太荣总是这样无奈地回答:“你已经这样了,又不能动,到那里吃的住的地方都没有,谁管咱们啊?”“在东莞,吃一碗面也要十多块,去不起啊。”他说。
残后情况
2005年6月28日,冀中星摩托车载客时,在东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队门口受伤。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
2005年7月8日,冀中星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
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8266.99元。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事实不符,驳回了冀中星的诉求,判其败诉。
2008年1月3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9月,冀中星进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访。中央政法委转交东莞市政法委办理,市委政法委将该案转市公安局办理。
2010年3月30日,厚街镇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万元,冀中星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上访。
2013年7月17日,投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