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2年新电费收费标准
第一档电量 (月用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不满1千伏为0.415元/度、1-10千伏为0.405元/度。
第二档电量(月用电量为171-260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465元/度、1-10千伏为0.455元/度。
第三档电量 (月用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不满1千伏为0.715元/度、1-10千伏为0.705元/度。
一般工商等电费:1千伏以下0.5592元/千瓦时,1-10千伏0.5217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4837元/千瓦时。大型工业用电电费:35-110kV 0.4328元/千瓦时,1-10kv 0.4478元/千瓦时,110-220 kV 0.4208元/千瓦时,220kV及以上0.4138元/千瓦时,最大需求28元/KVA月,变压器容量为19元/KVA月。
其中:电解烧碱、合成氢、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解铝、电石、电炉铁合金、多晶硅单晶硅用电:35-110千伏以下为0.3898元/千瓦时,1-10 kV为0.4048元/千瓦时,110-220千伏以下为0.3778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0.3708元/度。
电费,即用电费用。就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水电费是生活费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电费收费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确定。 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