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按斩首数量册封的制度不会降低秦国封号的含金量吗?
我们经常听说,秦孝公采纳商鞅变法后,规定秦国的士兵在对外战争中,每缴获敌人的首级,就可以晋升一等。在商鞅的方法中,秦国的国号只有20 * * *。向来有“虎狼之师”之称的秦国士兵,在一场战争中不一定有“十步杀一人,千里留一人”,但应该有从秦孝公到秦始皇数百场战争中被斩首的勇士。他们有资格从普通士兵成为车后吗?这是不是太离谱了?秦根据敌方人头数封爵的制度会降低封爵的含金量吗?下面,郭(国史通论)将概述商鞅如何确保秦国国号的含金量。
第一,用来提升称号的敌人的头不是普通士兵的头。
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国号分为二十级,最低一级是“男秀才”。《尚军》书中规定,在战争中,秦国士兵“可得第一衔(甲),享第一衔,益一亩农田,益九亩房屋,除一个私生子外,均为民官、兵官。”这和我们通常理解的有很大不同,即商鞅之法规定秦兵可以用来提升爵位的敌方人头不是普通士兵的人头,而是“爵”或“甲”的人头,这些都是低级贵族的专属爵位。
第二,砍敌人头晋升的称号只能“不换”到四级。
士兵要想继续获得更高的爵位,需要集体立功,而集体立功的底线是秦国斩首士兵人数为33人,即秦国斩首士兵人数至少为33人,拥有“不变”及以上爵位者才有资格进一步晋升。
第三,秦国法律严格,降职可能性大。
首先,爵位可以用来赎罪,也可以为家族取消奴隶身份,代价是交出你已经获得的爵位。其次,爵位虽然可以继承,但都是两级继承。比如某人是四级爵位“布庚”,他的儿子只能继承二级爵位。
另外,在钢铁还没有被广泛使用的情况下,在冷战中杀敌斩首并不容易,否则秦国的军法也绝不会把门槛设得这么低。商鞅的方法向来以严厉著称。当然,他不会让秦兵轻易得到这个称号。不然怎么保证秦“虎狼之师”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