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按摩师杀死闯入者,法院判其防卫过当。后来怎么样了?
陆拨打电话未果后,强行打开门锁,进入房间后对于海义进行殴打。他进来之前,于海义准备了一把折叠刀,冲突中卢被捅死。之后,陆的家人向于海义索赔82万元。
法院认为,陆没有持刀威胁于海义,但于海义持刀自卫,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于海一的律师表示,将在会见当事人后决定是否上诉。他说,自己还被陆的十几个家属辱骂殴打,他已经报案。
不少网友对这一判决不满,认为法官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苛刻,事实也确实如此。当被告感到危险时,他很难保持冷静的判断。于海一面对的不是一个友好清醒的人,而是一个直接破门而入的醉汉。他是不是要问对方“你有刀吗”“你有棍子吗”,然后选择工具进行防卫?
再说了,没有刀的人真的没有伤害吗?有一种说法是高手乱拳打死。一个醉汉赤手空拳打一个残疾按摩师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残疾人被打死也不是不可能。
罗翔老师也认为我们不应该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辩护人。在判案的时候,要把自己放在当事人所处的环境中。
在美国的大多数州,SYGL,也就是Stand Your Ground法律是适用的,这意味着你有权保护自己或其他受到威胁的人。个人在自己的住处没有屈服的义务,甚至可以使用可能导致死亡的武力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简单来说,如果有人闯入他们家,可以警告他们先出去。如果对方不听,开枪打死对方也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是因为家对我们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能为我们提供遮风挡雨的地方,还能为我们提供内心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强行闯入的人会破坏这种安全感,应该受到严惩。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样的规定不适用于我们的社会文化,其实不然。古代的法律和SYGL很像。《李周》中有这样的规定:“贼若杀于军事重镇和家中,则无罪。”《汉律》也规定:“无故入室,适时杀之,无罪。”唐元明清的法律都差不多。如果你无故闯入别人家,被主人打死,主人是没有责任的。
于海一属于残疾人。残疾人融入社会不容易,找工作更难。城镇残疾人年收入仅为22465438元+03.3元,平均每月不到2000元。让他赔偿卢某家属82万余元。也许他一辈子都买不起。
这不是绑架法律当残疾人。从社会角度来看,过度的正当防卫决心会导致公众在遇到不法行为时不敢反抗,在看到他人受到伤害时不敢伸出援手。否则他们被打死或者受伤了怎么办?长此以往,犯罪分子会越来越猖狂,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差。法律的威严如何体现?
生活不是回合制游戏。被威胁的人无法知道自己会死在哪一拳下,也没有机会尝试。当他们害怕时,使用一切可用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是人的本性。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应该把当事人当成医生和法学家,他们只是害怕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