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为什么要缠足?
中国古代女性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三寸金莲”,即缠足。
缠足,又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
一夫多妻制的起源始于男性的奢侈。生物界的事实是,两性的数量往往大致相等。婚姻是禁止的,或者说是禁止而不严格的,如果除了法定配偶之外不允许发生性关系,有几个人想把异性占为己有,那么人多,也就是有夫妻。所以,古今中外,夫妻制的社会都必须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但总有一些例外。
古代有两种人在妻子之外发生性关系:一种是由妻子的家人带来的,称为“艾”。一个是自己家固有的,叫妾。后世之实消,故其名也消,乃除嫔妃外发生性关系之人的总称。礼的意思是送,即送妻女的人不限于女性,如辛家臣伊尹。跟婆家跟着新郎接新娘是一样的。鱼雨的原始实际上是今天婚礼上的伴郎,没有理由发生性关系。后来特权男子不仅嫁给一家,还娶了第一任妻子以外的妻子,没有指名道姓,所以有了第一任妻子以外的配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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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词释义
(1)指老女人缠足。用长布包紧女孩的脚,让脚骨变得畸形。《儒林外史》第二十六章:“我开门帘进屋,只见王夫人坐在边上,捆着脚。”严复《袁强》:“嘿,老公!这真的不是缠足美女的智慧!”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他听说中国的女人都是包脚的,但不知道详情,就问我怎么包,脚骨变成什么样的畸形。”参见“缠足”。
(2)裹小腿。《释名与衣》:“我被迫缚身,故此谓之行,轻者说缚脚能跳能跳。”
③也指用于裹脚的长布。王妈妈的缠足又长又臭。参见“裹脚”。
参考资料:
三妻四妾-百度百科
缠足(旧陋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