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有哪些系统?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都必须按其所买卖的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担保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风险。
当天无债务结算系统
期货交易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组织。期货交易所实行无负债当日结算制度,也称“逐日盯市”。是指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同时划转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从而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价格限额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限制,超过涨跌幅限制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交易。涨跌停板一般根据合约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确定。
头寸限制系统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一份合约中投机性持仓的最高限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操纵市场价格,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在少数投资者身上。
主要报告系统
大户申报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密切相关的另一项制度,以防止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交易所通过实施大账户报告制度,可以重点监控持有大额头寸的会员或投资者,了解其持仓趋势和意图,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运载系统
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转移合约所含标的物的所有权,或按规定的结算价结算现金差价,并在期末结清合约的过程。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交付为实物交付,现金差价结算的交付为现金交付。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主要是实物交割,而金融期货主要是现金交割。
强制清算系统
强制平仓制度是指交易所在会员和投资者违规时,对相关头寸采取的强制平仓措施。强制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强制平仓制度的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备付金余额小于零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维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证和弥补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报价、期货交易数据的各种统计、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和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FX168期货频道-期货资讯及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