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基于游戏的幼儿园教学有哪些原则?

第一,游戏是幼儿和幼儿园的基本活动。

在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关于游戏有两个基本命题:即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早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心理学家就肯定了游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意义,提出了“游戏是学前儿童的主导活动”的命题。后来随着我国儿童心理学的发展,“游戏是学龄前儿童的主导活动”这一表述逐渐演变为“游戏是学龄前儿童的基本活动”。无论是“主导活动”还是“基础活动”,都肯定了游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游戏是儿童的基本活动”是儿童心理学领域对游戏与儿童生活发展关系的认识和概括,是对游戏发展价值的肯定。“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是对游戏在幼儿园教育过程中应占据地位的认识,是对游戏与幼儿园教育关系的总结,是对游戏教育价值的肯定。前一命题是后一命题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是前一命题在教育实践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但不是前一命题的必然结论。游戏在教育领域中究竟占据什么样的地位,受到教育者的课程价值观、知识观和学习观的制约和影响。

长期以来,以学科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价值取向的课程观主导着我国学前教育领域。这种课程观认为,知识是人类积累的文化遗产。它是存在于学习者之外的客观意义体系,如原理、定律、定理等。它是学习者的对象但不依赖于学习者,不受学习者认知活动方式和特点的影响。学习是老师(有知识和经验的人)和孩子(没有知识和经验的人)之间不平等的互动过程。老师的嘴是知识的来源,老师的任务是“传递”,孩子的任务是“接受”。在这种以知识传递为价值取向的课程观支配下,以学科教学为特征的“上课”成为幼儿园教学的主要形式和教师的中心任务。评价一个老师“好”的标准是能不能上课。游戏之所以受到青睐,是因为它能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游戏动机效应),作为传递知识和经验的媒介或载体,或者更恰当地说,作为教学的一种“包装”。游戏对孩子身心发展的作用还没有真正被重视。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改变我们对教育、知识和学习的看法。

第二,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前教育不仅在事业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在基础理论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总结和建构中国现代学前教育的基础理论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可以从多种角度去理解和概括。本文从“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观点出发,沿着教育与儿童发展的关系维度,分析和探讨了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以说明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规律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在“教育与儿童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发生了两次最重大、最根本的变化:一方面,在否定发展的遗传决定论或环境决定论的前提下,在承认发展的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肯定了活动在儿童发展中的意义和作用;另一方面引入儿童权利和教育立法的概念,确立教育保障儿童权利实现的基本信念,提出“尊重儿童”的口号。“尊重孩子”有两层意思。一方面,它尊重儿童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学前教育的民主化进程;另一方面,尊重儿童作为学习和发展主体的主体性,尊重儿童学习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学前教育的科学化进程。这一理论体系可以看作是以马克思主义活动理论为基础,吸收了当代发展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儿童权利保护的社会学观点的理论框架。关于教育与儿童发展的关系,有以下基本观点,可以作为“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论基础。

1,交往或互动的观点,即可以肯定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互动(即活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一项活动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它的物质性或客观性。在活动中,人们与周围世界的物体(包括人和物)进行实际接触。在这个实际接触和交流的过程中,我们能够认识和反映客观现实,并根据对象的客观属性对其施加影响。不同的交流对象构成了我们知识的不同来源。根据交流对象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儿童需要学习的知识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依赖于儿童与物体相互作用的知识,例如皮亚杰所谓的“逻辑数学经验”,这种知识主要来源于头脑内部构建的动作与物体之间关系的协调(如量的守恒),而不存在于物体本身。这种知识的获得需要实际操作和“发现”。另一种知识依赖于孩子和大人的互动,必须由大人来讲解和教授。这种知识以社会习俗为特征(例如,关于形状和颜色的社会感知的标准系统)。学习和体验这两种知识对孩子的发展是必要的。

从这样一个原则出发,在教育中,要鼓励孩子与周围环境(包括人和物)接触和交流,并为这种交流创造条件。既要关注孩子在与大人的交往中获取知识的方式,也要关注孩子在与事物交往的过程中对事物和现象的“发现”。

游戏是学龄前儿童的基本活动,是儿童与周围环境互动的基本形式。在游戏中,儿童不仅与事物(玩具和游戏材料)互动,还与成人互动。这种交流既有直接交流(成人与儿童的玩伴关系或成人对儿童游戏的指导),也有间接交流(儿童角色扮演模仿成人活动)。在游戏中,孩子不仅可以通过与大人的互动了解和掌握社会习俗方面的知识,还可以通过与伙伴的互动发现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与他人的差距,从而“修正”自己的观点。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通过与事物的互动,来“发现”一些事物和现象或其行为和结果之间的隐藏关系。例如,当孩子把不同质地的纸张(包括光面纸、白纸和皱纹)放在游戏中时,孩子也可以形成与他人交流的需要和积极的态度,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规范。所以,游戏是孩子的学习。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既体现了现代发展心理学对儿童游戏发展价值的研究成果,也体现了现代学前教育理论关注儿童“活动”的原则。

2.儿童对学习和发展的主观看法。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前教育基础理论最深刻的变革。过去我们往往以“教”为中心,以孩子为主体,把孩子当成接受知识的容器。儿童主体性的理念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学习观。

活动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人的主观活动。主体性是活动的第二个基本特征。人作为活动的主体,在与周围环境的实际接触过程中,不是被动地承受或复制外部环境的影响,而是有选择地接受客观现实的影响,主动地反映和认识客观现实,从而把外部的、物质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观念的东西,表现为主体对客观现实的主动建构。由于学科本身的特点(包括学科的知识、经验、能力和身心发展的一般水平等。),这个建构活动就烙上了学科的特征。

客观现实的主动建构是主动主体主体性的表现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什么是知识,要求我们把知识看作是绝对与相对、客体与主体的统一。所谓知识,是认知的历史动态发展过程的产物,是人类几千年来积累的文化遗产。对于个人来说,它是一个客观的意义系统。但是,个体要掌握人类的文化遗产,必须经过认知加工和内化的过程。学习不仅是“接受”,更是“建构”。学习和掌握任何知识和经验都是一个积极的建构过程。这是主动主体主体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