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秘书的官职是什么?

相当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大理寺秘书:中国三大首席司法官之一,具有三种品质。掌管国家监狱的最高官员。大理寺邵青是大理寺卿的副手,大理寺二把手。隋朝初期,它是第四级,但在杨迪当皇帝时,它由第三级改变了。到了唐代,则是出自四品。北宋初为四品护卫官,宗申元丰改革后,定为正六品。明初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四级。清初满族、大理、邵青为三品,汉族为四品,后归为正四品。

单位:

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政府官员所犯罪行、死刑案件(强迫劳动)以及各郡上报的疑难案件。审批通过后,送刑部审核,再上报中书署。重大案件和死刑判决将提交皇帝批准。

刑部负责审核大理寺批准的流放以下罪和郡县判处的徒刑以上罪。死刑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国外,都要由刑部回放,经皇帝批准,再由大理寺复核。

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司法部的司法事务。有重大案件时,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都会派人联合办案,称为“三司审判”。后来,它有了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做“三司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