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无法证明自己正常,她该怎么逃出?

于红跟着救护车来到洛阳市精神病院,看着她的儿子被带了进去。“那里的人说,如果他不去医院,就拿不到证明,他的儿子也上不了学,所以他就凭空签了字。”于洪说。半个月后,于红接到徐敏聪的电话:“您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电休克治疗。这是昂贵的。你到底同意不同意?”她立刻惊慌失措:“怎么会是精神分裂症,我们家没得过这种病。”“我进医院的第一天,医生强迫我服用治疗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不久之后,我就被电死了。当徐敏聪问我妈妈的时候,他已经在接受电休克治疗了!”刘刚生气地说。

简单的风险程度的评定量表”三个预防”病人在精神科洛阳精神卫生中心表明,刘刚轻度自杀倾向,严重的攻击行为的风险,和严重的风险,擅自离开医院,他被送往重症病房三楼。“这份所谓的评级表是由一名女员工填写的。她就坐在那里,没有检查,也没有说话,手里拿着一堆表格,从模板上复制过来。”据刘刚介绍,重症病房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可容纳6人的双层房,一种是可容纳20人的大房间,另一种是可容纳70或80人的大房间。大厅里有一间活动室。除了治疗,吃饭和睡觉,病人可以走到外面的墙上,或看电视或玩扑克。

刘先生说他被抢过几次食物。有一次,他刚从母亲那里拿到水果,一个病人就抓住了他并追赶他,直到一个护士阻止了他。刘刚被医院护士打伤,要求报警。护士长叫来了主治医师徐敏聪。“徐先生告诉我,如果他不给我开证明,我就不能出院,也不能上学,”刘先生说。“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护士站,试图用手机报警,但被许玉萌拦住了。”

为了逃跑,刘刚想了很多办法。他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该院院长徐健的电话,没有纸和笔,全部由大脑记录下来。半个月后,他找到机会再次进入护士站,打电话告诉他,他被殴打受伤,被迫住院,院长表示惊讶,然后他进行了进一步的咨询。

刘某与殴打他的工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另一名工人赔偿了刘某7000元的医疗费)。就在那天,刘拿到了出院证明,并付清了2.8万元的费用。根据协议,刘刚“与护士发生言语和身体冲突,造成医患纠纷”,“甲方将一次性支付给一方7000元的赔偿金”。根据出院证明,刘刚“临床精神症状较前有所好转,但仍需进一步治疗”。出院后仍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