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作者小时候每天的最高享受

作者的童年是物质和精神痛苦的时期。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候,物质生活极度匮乏。我吃的是红高粱面饼,连基本的生活物资——盐——都没钱买。“半白面馒头”是作者眼中最好的东西。

原创作品:

我的童年

70多年前,中国刚刚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和黑暗。我对政治最早的记忆是“朝廷”二字。当时村民称坐在朝廷里当皇帝,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一直以为,朝廷这种东西,好像不是人,而是权力很大的东西。乡下人提起来似乎都肃然起敬。当然我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权还在,旧习未除。那是大清帝国的延续,没有复兴的迹象。

我于1911年8月6日出生在山东省清平县(今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中国的经济状况是南方富,山东穷(包括北方其他省份)。论山东,东部富,西部穷。我们县是鲁西最穷的县,我们村是贫困县中最穷的村,我们家是全村最穷的家。

据说我们家并不总是这样。在我出生之前,似乎有过更好的日子。但是我出生的时候,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我父亲的亲弟弟* * *有三个人,最小的一个(排行11,我们叫他叔叔)给了别人,改姓了。我爸爸和他另一个哥哥(九叔)都是一个人。没有房间,地上没有田埂,可想而知和两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生活有多艰难。他们的叔叔是举人,他是几十年来方圆最有学问的人。当官是任何一个县最大的官。他养育了我的父亲和叔叔,据说他对他们很好。但是家大,人多。他们两个饿了好几次,不得不去枣林里捡掉在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他们被迫弃家(其实他们没有家)出走。两兄弟逃到济南谋生。“文革”期间,我“跳出来”反对臭名昭著的“马列主义第一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神威,两次派人到我的老家官庄调查,意图把我“搞”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革命”少年,如果开申诉会,季羡林就是官庄第一申诉人,他连贫农都不够。

父亲和叔叔到济南后,都是陌生人,拉黄包车,扛大件,当警察,卖苦力。大叔终于停了。于是两兄弟商量了一下,让我父亲回老家。舅舅一个人留在济南赚钱寄钱回家给父亲生活。

我出生后,家里还是极其困难。一年内吃白面粉的次数有限,只能吃红高粱面饼;没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锅里烧水腌制;什么香油?完全看不出来。年底吃这个咸菜。举人的妻子,我叫她奶奶。她很喜欢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醒来,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往外婆家跑。我看到她把手里的一卷卷卷进胖胖的袖子里,手再伸出来的时候,手里会有半个白面馒头,递给我。我尝起来像龙胆草鸡骨髓。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个白面馒头是她两个儿子(各有几十亩地)特别孝顺她的。她喜欢我孙子,总是留半天给我吃。几年来,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乐趣。

在我大概四五岁的时候,住在对门的宁阿姨和宁阿姨,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会带我出去到别人割的地里捡麦子、豆子、谷子。辛苦一天,可以捡一小筐麦穗或谷物。晚上回家把篮子交给我妈。看来她很喜欢。有一年夏天,我大概捡了很多麦子。她把小麦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我大概尝过了。我吃完后又偷了一块让我妈看,催我打。我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子后面,跳进水坑。妈妈不能下来抓我,所以我站在水里尽情地享受剩下的白面饼。

现在写这些东西有什么意义?这些芝麻绿豆之类的小事,是我身边不折不扣的琐碎小事,会让我受益终身。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让我振奋。直到今天我也没有苛求过日常生活,从来不在乎吃喝。难道不是和小时候的这些经历有关吗?我见过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自己的孩子,我不这么认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花朵是要爱护的,但要爱护得当,否则无异于害了孩子。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学认字,一直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先生。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什么私塾之类的地方,也想不起来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了。我家四面墙没有一本书,也没见过带字的笔记。反正我总认得几个字,不然老师哪来的?马先生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有朋友。有两件事我记得最清楚:一个是杨过,几年前回家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还活着,一个字都不认识;另一个叫哑小(意为哑子),我还没查出他姓什么。我们三个每天玩水,玩枣,捉蝉,摸虾,从未间断。后来听说哑巴成了山大王,他练就了一种飞跃山脊的惊人本领。他可以用手指抓住寺庙的椽子,绕着大殿走。有一次我在腊月被抓,光着身子,被泼凉水,绑起来倒挂了一晚上,还活着。据说他从来没有来过管庄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侠士的忠诚。他最终被抓住并被杀害。每次想到这样一个玩裸戏的小伙伴变成了这样一个“英雄”,我都挺自豪的。

我在老家才六年,能回忆起的东西很多,但我不想再写下来了。是时候和我灰黄色的家乡说再见了。

我6岁的时候,是春节前夕。公历可能是1917。我离开了父母和家乡。我叔叔带我去了济南。我叔叔的生命现在大概已经结束了。我是他两个兄弟中唯一的男孩。他要想把我培养成人,以后只能去济南了。这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关键的转折点,否则我今天还在老家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是好事。但是好事有时也会变成坏事。“文革”期间,我好几次想,如果不是舅舅把我从老家带到济南,我会一直过着浑浑噩噩但很安逸的生活。我怎么可能被一个“革命者”打倒,身上一千尺也翻不了身?唉,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的很无奈!

到达济南后,我度过了悲伤的一天。很难理解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妈妈是什么感觉,除非他有亲身经历。好几次从梦中哭醒。虽然这个时候我不仅能吃白面馒头,还能吃肉,但我宁愿吃红高粱面饼,吃苦咸菜。这个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没办法。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

我叔叔雄心勃勃,非常关心我的教育。先安排我读私立学校。老师是一个留着白胡子的老人,脸色严峻,令人望而生畏。每天,当你进入学校,你首先向孔子的牌位敬礼,然后是“千孙赵丽”。差不多同一时间,舅舅把我送到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读书。这个地方在老城墙里面,这条街叫关胜街,看起来很气派。其实“官”也是“棺材”,整条街都是棺材做的。这时候,五四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第一师的兼职校长。他是山东的主要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个大人物,不能轻易见面。没想到十几年后,我大学毕业去济南高中教书,我们成了同事。他是一名历史老师。我对弟子很恭敬,他却再三感谢。我当时就想,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改革派,我们的语文课本都改成白话文了。课本上有一段话叫《阿拉伯的骆驼》。这个故事众所周知。但当时对我来说很陌生,很新鲜,读起来觉得很有意思。我简直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引起了麻烦。有一天,舅舅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突然生气了。“骆驼怎么会说人话?”他很愤怒。“这个学校上不下去了,还得转学!”

所以我转学了。转学手续比现在简单多了,只需要一次口试。而且口试很简单,只给几个单词让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个“骡子”字,我认出来了,所以决定做高一(高一)。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认出来,就定为初三(初三)。一句话,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是一则轶事。

这所学校靠近南围子墙。校园很宽,有很多树。花草茂密,景色优美。在一个用木架支撑的柴门上,有一块木制牌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遵规守纪”。我当时不明白这四个字的意思,只是觉得有很多笔画好玩。我每天从这个木牌匾下进进出出,上学,打游戏。当时我直到后来才知道,立牌匾的人的本意无非是让小学生们守规矩,做好孩子。但是用了四个奇怪的词,孩子谁都不懂,结果也没用。

我“遵守规则”了吗?大概没有。我们有一个圆鼓鼓的算盘老师,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邵茜儿(济南方言,意为蝉)。他对学生特别粗鲁。算盘,打错了,打了个板子。珠算中难免出现十个八甚至上百的错误。我们都有很多冲浪板。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我们把他弄走吧!”“马上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群10左右的孩子也会“造反”。约定好了,他上课的时候,我们就把教学台翻过来,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后面。我们认为这一招真的很高明。如果成功了,老师会很羞愧,不得不收拾东西回家。然而,我们班有“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但他们努力拍老师的马屁,不离开教室。这大大增加了老师的嚣张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他很厉害,一会儿用大竹板打我们这些小“造反派”,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馒头。但是没有人流泪。以后每每想起,都觉得可以写进我的《胜利的故事》“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要是当时有个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多好啊!

说到学习,我记得三年之内,我考了两个A,第三个(只有三个A),两个B,总体来说是比较优秀的,但不算拔尖。其实那时候我也没有好好学习。玩的多,学的少。我们班的第一名是李昱和,他每年都是第一名。他比我大五六岁。他看起来很成熟,死记硬背,很努力,每天皱着眉头,不笑,不跟我们打架。我从来没有野心,也根本不想争状元。但我对一个老学长毫无敬意,还看不起他,认为他不是我的种族。

虽然我对常规课不感兴趣,但是有一件事我很感兴趣,那就是看小说。我叔叔是个古板,把小说叫做“闲书”,不准我看。在家里,我的书桌下有一大桶白面,上面铺着高粱秆(济南方言)做的“席子”。我坐在桌子前,上面放着四本书,但我读的是旧小说,如《龚澎》、《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红楼梦大概太深奥了,我理解不了。黛玉整天哭,我不喜欢,所以受不了。其余的书读得津津有味。突然舅舅进来,我赶紧掀开盖被,把闲置的书扔了进去,嘴里念着《孔子》《诗云》。

到了学校,什么都不用防备。放学后,是我的世界。我经常躲在假山后面,或者建筑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经常忘记时间,忘记吃饭,有时候天黑了才回家。我非常熟悉小说中的侠士。他们把自己的名字背得滚瓜烂熟,甚至连使用的武器都耳熟能详,比课本上熟悉多了。当然,我也希望成为这样的英雄。有一次,一个孩子告诉我,他把右手的五个手指戳进米缸里,一次又一次,直到几百次或者几千次。练一段时间后,放上砂粒,用手戳,最后就可以练铁砂掌了,铁砂掌可以一指戳树。我真的很想有一个铁砂掌。我信了,也努力实践了。结果手指被扎破,血流不止。知道铁砂掌没机会了,就不练了。

学习英语也是从这所小学开始的。那时候,外语对我来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在我看来,汉字像没有汉字的蚯蚓的痕迹一样弯曲是很自然的。它们能发出声音,还很有趣,真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有吸引力。英语对我很有吸引力。我从来没有想到像海市蜃楼一样难以捉摸的东西就在你的指尖。我现在也记不清楚我是怎么得到学习的机会的。大概是一个老师懂一点英语,晚上答应教一点,说不定会收点学费。简而言之,一个业余英语班很快就成立了,大约有十几个孩子参加。我记不清我到底学了多久。时间似乎不算太长,也没学到多少东西。26个字母之后,我学会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很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都是动词?他们根本不动。当时老师答不上来;中学时,英语老师答不上来。用“动词”翻译英语动词的人,大概都没有想到他的翻译所带来的诅咒。

每次回忆起学英语的时候,眼前总有一个凌乱的花影,是一朵紫色的牡丹花。原来,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坛。春天来了,牡丹盛开,全是紫色的花。白天走在那里,紫色的花和绿色的叶非常分明。晚上,上完英语课,我又走过院子。紫色的花和绿色的叶子变成了一种颜色,它们在一个朦胧的堆里。因为我有当天的印象,所以我仍然知道它们的颜色。但是到了晚上,只能看到眼前的花,鼻子好像有点花香。这一幕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我想到学英语,这美妙的场景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和喜悦。

然而,时光飞逝如流水。三年过去了。我该小学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个美丽的校园。13的时候,我考上了市里的正义中学。本来想考名校一中,但总觉得这块料不够,就要考和“烂育儿”平起平坐的“断交”。上面提到我年轻,没有野心,也是另一个证明。友情虽“断”,但风景很美。背靠大明湖,绿草如茵,十里荷香,是人间天堂。然而,在这里,我度过了童年。正一的学习生活再精彩,我也要收手了,听下一章。

看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一,就达到了一种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表面上,从生活内容来看,还是一片灰黄。即使在济南,我的生活也很难找到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任何玩具。我自己把一根细细的铁棒做成一个圈,然后弄了个钩子来推,很开心。贫穷、单调、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界的信息,只能靠五感。什么电视、录音机,连个影子也没有。小时候连电影都没看过,剩下的就可想而知了。

今天的孩子们有福了。他们有多少漂亮的玩具!他们有多少儿童公园和儿童活动中心啊!他们饿了就吃面包,渴了就喝可乐,有牛奶和冰淇淋;看腻了电影,看电视;听腻了收音机,听录音机信息来自天上,海外,跨越山河,真的是“孩子不出门,知天下事。”但他们就是不了解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吧,不仔细回忆的话,对旧社会的场景会渐渐淡漠,有时会淡如浮云。

今天,我尽可能真实地描绘我的童年,不管它有多不完整,不管它有多潦草,不管我的笔墨有多笨拙,难道我们今天的孩子就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吗?

198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