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手抄报内容介绍
1.军事训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教育制度》军事训练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四有”人才的重要举措, 也是培养和储备我军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增强国防力量的极其有效的手段。
2.军训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坚强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作风,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3.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开设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相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的学生军事训练,由军事训练机构或者军事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