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一.概述

2012学校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 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2012年初,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学校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主要任务,共37项任务,涉及60个部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纪委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了十八大精神。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2012,党委书记、校长与7名副校级领导签订责任书,9名校领导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年终考核等方式,认真落实本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

三。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着力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校刊、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络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型资本运作事项等都要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接受教育部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认真贯彻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严把招生、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关”。纪委按照“全员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招生监督,监督高考招生过程,重点对艺术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12 7月19日,学校接受了2012年北京市高校招生巡视检查,高考招生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加强研究生招生监管,严禁学校单位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研究生辅导班。按照“参与中监管,监督中服务”的要求,加强了对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的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了学校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维修等领域所有招标项目的评标过程,参与了废旧物资的招标拍卖过程,根据需要参与了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和重点项目的验收,促进了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进一步规范。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国家管理的政策》?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监管的通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发行《科研诚信——负责任科研行为教程及案例》一书。

动词 (verb的缩写)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2012年,开展了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廉洁校园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编印发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刊,组织领导干部参观了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发放了800册《大学教职员工廉洁教育读本》和800册《大学生廉洁知识读本》,举办了“始终保持党的廉洁”

2.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新制定或修订了《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等8项反腐相关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学校反腐倡廉相关制度248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清理学校系统的相关准备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监督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监督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学校管理规范化。

4.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提高信、访、网、电一体化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权利。加强信访监督,对有违纪苗头、违纪情节轻微的干部及早提醒,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参加北京高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六,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坚持治理教育不合理收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各类收费行为。2012年5月召开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参加,学习贯彻教育部和北京市2012关于控制教育收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小金库”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学校工作。春秋两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2.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兼职自查自纠、因公出国(境)团组专项检查、论坛研讨会庆典专项治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了学校管理。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学校纪委于2012召开两次全委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深入讨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委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按要求参加上级召开的培训和会议,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承办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第六次片组会议。落实《北京市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廉政建设。

八。其他工作

1.起草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完成学校达到北京市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标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