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金庸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索赔500万?
金师傅的投诉无疑是合理合法的。网上的一些评论根本就不成立。金老投诉的是侵权,不是抄袭。江南创业之初不告是慈悲为怀,不差钱。就说这么多年,政治,文化,报纸,经济影响,比如马云爸爸的等价财富,你们都是假的吗?
而且最重要的是,金老的性格不管怎样,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爱惜羽毛,想要流传后世的人。
五百万少了不少,金老自己维权花了二十万,也能说明他的态度。和江南的收入比起来,也不算多。杀鸡儆猴,打后辈,很有意思。
当人们背负着影响力时,他们应该相应地做一些事情。为此,金老在新修订版中不惜写了很多其他的东西,传递三观,以求以身作则。现在无数的人和游戏都在支付版权,只有《此间的少年》例外,它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规则。
ps1:
再谈江南与金老词。
金老提倡作家原创。@林二说《这里》不仅借用了人物,更重要的是借用了“故事结束了,世界末日还在”的氛围,这不完全正确。
江南的小说不止一次有金庸的影子。《龙族三》里有一段,世界很大,会遇到魔女公主,但还是怀念当初的小红马,和武功平平的侠女的感觉。大多都有“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的影子。《龙四》里更直白的说,社会就是这样。小龙女黄蓉等侠女永远不再年轻洒脱,都是年轻的侠女。还有很多,都是江南作为金书读者的情感阐述。
这些都符合江南爱写的少年的孤独和岁月。所以“故事结束了,世界末日还在”的氛围也是独创的。
但是江南的原创还是不够。除去金庸的元素,《这里》真的缺少了很多色彩。他擅长微妙的描述。写作的情感面太狭隘了。
但是不太好听,江南的女主角形象大多是乖巧的小魔女(黄蓉)和孤独的祭品(穆念慈)——从此以后,争鹿、争九州、争龙胜。还有江南爱写几根睫毛(书上,微博上),甚至还有大师兄Ricardo M Lu的睫毛...恐怕有些阴影。
金老主张作家不要重蹈覆辙,而且做得很彻底,而江南...
所以江南还是很远的。且不说商业化和文学化追求的统一,金老就是业内资深。
看到有人说江南高居榜首,金庸是怎么抓住这个机会的...而且他也怀疑自己老了。
ps2:
最后说一下我对这个事件后续发展的期待。指责成功,以身作则,以正视听。金老估计这五百万他会捐很多。当年邢师傅主动给金老钱,也被捐了。江南代表的是大众的浅薄意识和得到的教训,而不是个人道德。版权费交了,“这里”也没封。毕竟写得好,从此名正言顺。
从此,两人成了朋友。文人。留一些优雅的东西和名字总是好的。江南现在商业了,也是文人气息。
江南作为大三学生,很有才华,以后不要再写什么“天火”之类的东西了。回去填个坑,慢慢写,从金老的大ip里看看真正的好ip是什么样子的,怎么吃好才能赚钱。不管郭霍比特人的生意有多成功,金庸的路也是一条好的。说不定连赚钱的效果都能搞定一条街。
真的不行,有新修订的三联版也很优秀。最好是绰绰有余。
ps3:
《此间少年》也是胡适写的。从“这个房间”这个词的用法来看,可能有些是从这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