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坛夺金的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泳坛夺金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二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三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四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游戏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