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平邑灭门案,该痛心还是不值得同情?

大年三十除夕的上午,临沂平邑县同太村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一家六口人无一幸免。凶手是同村的林某,只是为了向这一家人要回欠他的6000元钱。

据了解,这一家人的儿子儿媳妇还在外省经营石材生意,家里有车有房,生活还是非常富裕的,结果就没有给欠了同村6000元钱。最终导致林某恼羞成怒,杀害了这一家人。

也许有人说该钱的是其儿子和儿媳妇,并不是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这4位是无辜的,应该是得到同情。

也有的网友认为其该的钱是了用来孝顺老人和抚养孩子以及其自己的花销,而且应该是一个老赖的行为,6000块钱都不给,应该说明了这一点。这样就说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不值得同情。

或者说林某也是被逼的无奈,厚着脸皮大年三十到别人家里去要钱。否则的话,任何人不会在大年三十到别人家去要钱的,因为大年三十需要在家里过年,与家人团聚,也不会厚着脸皮去为了这一点钱去要债。

6000块钱对于富人来说无所谓,但对于穷人来说等于救命的钱。一个人得了病住院少了钱,根本医院都不给治疗,这就是现实。所以对于因为欠债不还导致灭门,是否该痛心还是该同情?这就要看站在谁的角度来讲,怎么去考虑这件事情。

从被灭门这一家人来说,因为6000块钱确实不知道的,导致了一家6口人被杀,而且牵扯到老人和孩子。这是一个非常痛心的事情,但不值得同情,因为欠别人的债不还。

从杀人者来说,大年三十恼羞成怒,杀了这一家6口人,不但自己丢掉了性命,给家人带来了悲痛,而且钱也没了。尽管案件不涉及到其他人的处罚,可是却带来了家人的痛苦,也使得过年增加了一个新的悲剧。从这方面来说也只能痛心,冲动是魔鬼。

总之,大家对于这起因为债务导致的灭门案,而且是在除夕这一天导致这么惨重的悲剧发生。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对于死者一家是否处于痛心或者同情呢?请下方留言。

不把人逼到绝路上,谁会走同归于尽的极端,你可能觉得六千块钱是一部手机的小钱,但是在别人眼里,那可是全家一年的花销。再说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自己困难时,也要说句软话,千万不要为富不仁,还是为子孙后代积点德吧!

痛心的是两个孩子,不该同情欠钱的老赖当事人已经都不在世了,是非曲直都没人能确切的说明白。七条人命,就因为这区区6000元嘛?到现在,两家的家庭条件,收入情况都没具体的公布,谁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辰来。欠薪欠款,原本就不应该,好像那6000元钱还欠了好几年。被杀的儿子好像是做石材生意的,这个钱应该有能力还。杀人的刘姓男子,大年三十去要钱,不论怎样,欠钱的爷俩肯定是刺激刘某了,不然一般人能下这个手?平邑县,是临沂市最西的一个县城,原先法律普及程度不高,一些欠款欠薪都没有欠条之类的证据,去法院起诉也没用。最近几年人们都开始重视欠条等证据,法院起诉、执行追回的欠款也很多,但是有一些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只能是当事人自己追要。平邑当地有一个词叫做“孬熊”就是特指欠钱不还、不讲信用的那类人。希望这个案件能是一个警钟,望大家多多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给别人钱一定要立一份正式的、标准的欠条,工作单位欠薪的一定要保留好劳动合同等证据)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制裁那些“孬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欠薪不还造成的惨案,当然讨薪者出手太狠毒杀了无辜的孩子和老人,这是一个血的教训,它警示人们不能篾视信誉和法律,做人讲诚信是必须的,恶性事件同时告诉我们正确处理债务的困果关系到了必须重视的时候了。

痛心是必须,极端的办法解决问题,太惨痛。同情挺难的,听说就几千块钱的事,不至于痛下杀手吧。

我认为,杀人者可恶,欠钱者可恨。从相关信息可以看出,被杀的这家人,不是什么好人,因为有房有车,不是6000元钱都付不起的人。而杀人者的可恶是对家里的儿童都痛下杀手。

报道说,在腊月三十日之前,杀人者林某曾多次去被杀者家讨要这6000元钱,这家人属"有房有车"的较富裕人家,应该不存在支付问题,但结一次次没讨着,而最后一次还将杀人者打了,说明欠钱者与杀人者口嘴争执,而且正因这样激怒了对方让其动了杀人之心,最后一起去有备而去的。杀人后讨债者畏罪自杀。

年底了,连续去要账多次,说明这是要这笔钱来过年,而且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但凡能够过得下去,或者不是逼上绝路,谁愿意拿命与之同归于尽。

古言说人怕伤心,树怕剥皮。做事过了头就会物极必反,差钱了在大过年了,尽量想法拿给对方,欠钱还钱,这才是为人之道,硬没钱有多少拿多少,好言安抚,说清楚年后拿,不至于满门被杀,而"马倒对方,斩干吃尽"这一行为,欠钱者是老子之行为让人觉得太霸道而不值同情。

对于家里50多岁的父母,不懂为人之道,化解矛盾,督促儿子还钱,应参加了对讨绩者的侮辱殴打,不值同情。

只是两个儿童,才几岁一个,啥事不懂,此事与他们豪无关系,一同被杀,不但值得同情而且痛心!

只能说是自作自受,,,只是代价太大了,这样多少也是能警示一下所有欠款人

该痛心的是无辜的孩子,欠债不还,大人是该知是非的,不值的同情。

山东临沂平邑灭门案是值得人们反思。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一切的后果都是咎由自取,人做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说书唱戏教育后人,历朝历代满门抄斩 ,忠厚执行者还得给抄斩的人留个后,然而,同台庄林姓一家六口人孩丫没剩,实在是惋惜。大家都知道祸不殃妻儿,而事实发生了,这个人一个沉痛的教训。大家知道萨字吗?在x朝有一个姓萨的大臣,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他犯了死罪,忠厚的执行官都是他的部下,执行官对皇帝说:萨大臣犯了死罪,罪不可赦,应该怎么处罚他,皇帝说:斩他的头,割下他的耳朵,执行官对萨大臣说斩你的头,割你的耳朵,就剩下产了。如今萨姓没有了,姓产的这个姓就诞生了。

通过这个故事,刘x把林x家孩丫不剩,满门抄斩是错误的。

对于这种欠债不还的人,没有同情。只是痛心两个年幼无知的孩子。

除夕日,山东临沂平邑县灭门案,七条鲜活的生命因为6000块钱戛然而止。导致了这样的恶果。年初夕看到这样的恶性新闻让人难以释怀。

灭门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欠钱不还,欠了6000块钱,久借不还,债主的一次次登门要债都没能如愿。

6000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债主可能就等着这笔钱过年呢。一次次的要债,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失望进而导致了绝望,进而犯下了不可挽回的杀孽最后自杀。试问债主能不知道杀人偿命这一天经地义的道理吗?而欠债一家人能不知道欠债还钱也是天经地义吗?

可惜了两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因为大人不讲信用。贪财让两个无辜的孩子受到了牵连,为两个孩子,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