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彩礼新规”出台半年后,效果如何?
解读《商丘市婚姻财产纠纷审判指南》
《指引》明确指出了各种情况下的彩礼纠纷,《指引》规定:
双方共同生活不满半年的,按照65438+万的标准,彩礼返还比例应为50%-70%;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返还比例为30%-50%;
超过65438+百万彩礼的部分应全额返还。
简单来说,按照654.38+万元的标准,如果双方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那么女方会按照准则返还一部分彩礼给男方。
按理说,指引可以借鉴,同时也可以限制一些人的漫天要价,让他们知道如果双方分手,彩礼会按规定部分返还。
而在现实生活中,恰恰相反,热潮并没有停止。
然而在生活中,尽管有指导,但“高”风并没有停止。从见面礼、登船礼、改口礼等。,彩礼依然居高不下,甚至有攀比的趋势,谁都不想低人一等,所以彩礼逐渐成为很多家庭的绊脚石。
其实从女方的角度来说,这个彩礼问题代表的是“面子”和“幸福”。如果连这个彩礼都不答应,以后怎么过得开心?所以,有女儿的家庭当然不希望女儿结婚后有经济压力,谈得来也挺好。
男人的立场呢?娶个媳妇回家很正常,但是要求有车有房,还要20到30万的彩礼,普通家庭真的承受不了。即使他们同意了,也很可能去借钱,这必然会增加生活压力。
说说我的看法。
不得不说,现在的“彩礼风气”确实出现了攀比现象。以农村为例,我住的地方最低标准是654.38+万,前提是男方家庭有车有房,没有的话还会增加。
所以很多男方家庭对此很苦恼,因为自己的家庭承受不了,从而推迟最佳结婚年龄。
其实站在双方的角度,大家都能理解,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男方后被人说成“下贱”,而男方,有一定经济实力,也不一定总拖着不结婚,所以这件事就纠结在矛盾中。
当然,这只是一个现象。生活中还有很多人不受“彩礼”的限制,但双方都以爱情为资本和财富,幸福地生活着。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至于如何缓解“天价彩礼”的情况,我觉得还是要看双方的态度。一个愿意嫁,一个愿意嫁。我觉得双方父母都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应该用彩礼来拆散一段美好的婚姻。
写到最后
在我看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女性比男性少的趋势。女孩少了,男家自然更着急,也有可能互相攀比。长此以往,高价彩礼会成为问题之一。
如前所述,如何解决还需要社会氛围、相关部门和家庭自身的努力。说,那里彩礼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