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老婆孩子一起赶出家门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所以无论你居住的房屋和你丈夫的房屋是否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你丈夫对子女都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也规定“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的人因为没有生计而被迫四处乞讨,遗弃动机卑劣,遗弃手段十分恶劣。因此,如果你丈夫将你和你的孩子赶出家门的行为造成了疾病、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义务,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你先和老公沟通一下。如果房子是你们夫妻共有的,或者是别人租的,你可以明确告诉你老公,你们对房子有平等的居住权、使用权和分配权。如果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你可以明确告诉你老公,作为你老公和孩子的父亲,他有义务为你和孩子保证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你丈夫还是把你和孩子赶出家门,你可以寻求警方、妇联或居委会的帮助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丈夫履行对你和孩子的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