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原文欣赏|翻译| _原作者介绍
美丽的名字富有美感,洛阳年轻人更优雅。
我的宝刀价值千金,里面的衣服奢华传神。
东郊路上斗鸡,长串楸树里赛马。
当我在去那里的路上,一对兔子跳到了前面。
拿弓响钹,驾起南山。
我左手拉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射中了双兔。
其他技术都没有用上,和在空中放风筝的人狭路相逢。
看着H unt的行人齐声欢呼,附近的弓箭手被我折服。
回到平乐古观,酒值一万块钱。
把鲤鱼剁碎煮虾汤,再炒甲鱼煎饼。
呼朋唤友来到他的桌前,长长的酒席瞬间坐满。
蹴鞠和吉让是忙碌的,敏捷的,翻新的。
太阳永远向西南疾驰,通道不会被超越。
盛宴结束后,我们如云般冲出去,明天早上再来享受乐趣!
标签:叙事讽刺的其他目的
《杜明篇》的所有译本都充满了华丽的美女,而《洛阳伽蓝》则有更多优雅的少年。我佩戴的剑价值数千美元,我穿的衣服奢华亮丽。东郊路上斗鸡,一长排楸树间赛马。我还没骑到一半,一对兔子跳到了我面前。于是他立刻弯弓搭上呼啸箭,策马追赶南山。我左手拿着弓,右手射了一箭,只一箭就射下了那两只兔子。其他技能还没派上用场,迎面就把飞来的风筝射到了空中。看比赛的行人齐声欢呼,旁边的射手也夸我。回来平乐古寺大宴,一桶酒价值1000元。鲤鱼切细煮虾汤,甲鱼煸炒,熊掌烧烤。呼朋唤友过来静静坐下,长长的酒席瞬间坐满。蹴鞠和图朗是忙碌、敏捷和创新的。太阳永远在西南方驰骋,流逝的景象不可追。宴后,我们如云,明早来此一饮而尽!
《杜明篇》札记①杜明:大都市。女巫:一个美丽的女人。罗京:指东汉的都城洛阳。
(2)长午睡室:指大道。楸树是一种落叶乔木,树枝参天。在古代,大道两旁经常种植楸树。
3杰:插入。龚铭:呼啸的箭。
(4)左手拉弓,右手发箭。垂直:射箭。二鸟:指双免。“鸟”这个词在古代是鸟兽通用的。
⑤风筝:风筝的俗称。
6工人:很多擅长拍摄的人。对我,颜:夸我技术高超。
⑦平乐:洛阳西门外的建筑景观。
⑧“鲤鱼”两句:这两句的意思是:把鲤鱼的肉切得很细,用石斑鱼做成汁少的汤。把肉切得很细。少汁肉汤。胎虾,石斑鱼配鸡蛋。
⑨炮,烤:烧烤。熊掌。⑩肖明皮吕:打电话给朋友。Chóu,Pilv:朋友,同伴。没想到,满了。连篇:连续敏捷。Juju Turang:蹴鞠和Turang是古老的游戏。弓是个毛球,玩的时候用脚踢。土是一个木制的游戏装置,有两块* * *。玩的时候,把一块放在三四十步外的地上,用另一块打。场景:日光。爬:追,抱。《万里无云》两句:少年们黄昏散回家,明早再来东郊路、南山、平乐关等地玩耍。
杜明篇赏析——杜明篇属于乐府“杂曲齐格瑟行”,无古词。描写罗京年轻人的生活,如斗鸡、骑马、狩猎和酗酒。关于这首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这首诗是曹植的早期作品,写于建安年间,当时他看到洛阳的贵子弟沉迷于闲适的生活,甚至有自己生活的影子。我以为这首诗里写的洛阳少年的奢靡奢侈的生活,应该不会出现在建安或者黄初年,因为洛阳在汉末董卓叛乱之后就已经破败不堪,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奢侈奢侈的生活。所以,这首诗应该是曹植在太和年间进京的时候写的,也就是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高草之于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见应家》曰:“洛阳孤,宫阙焚,墙皆弓,荆棘高耸。”可见当时的洛阳是真的毁了,所以是从后一种说法。
关于这首诗的主题,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人刺时,射得高明,游得痛快,却无爱国之心”(刘琛《文选》注引张西的话),即以讽刺为主,意在指责罗京少年骄奢淫逸,不思报国。当我说“子健自负,自视其才,却为文帝所忌,故不能舒展其郁,故感愤而赐之”(唐代古诗词引游赏析)时,即以自己为少年,以此表其心。但作者认为,如果这首诗写在后期,那么曹植就不再是一个轻狂的少年,心情也是抑郁的,不可能是少年。此外,从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昂贵的孩子确实持批评态度,所以他在介绍这首诗时仍然采用了张西的观点。当然,也有人在这首诗中看到了曹植早年生活的影子,这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游驾轻就熟,其描写的手段生动传神。如果借用前人评论汉赋的一句话,那就是“劝一百,讽一百”。虽然诗人的本意是嘲讽和揭露,但似乎给人以歌颂和赞美的印象。
全诗的主要内容是描写罗京青少年的游戏和宴会。前两句用邯郸、临淄等名城的华丽女乐来衬托京都洛阳骄奢淫逸的游侠少年,“少年”由“妖女”引子,开头有声有色。然后他转向了对少年外貌的描述。他所佩戴的宝剑价值数千美元,所穿的衣服华丽明亮,可见这位少年在服饰上是富有而大方的。接下来,他写下了自己的活动:在城东的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梓树巷里赛马。斗鸡是汉魏时期富家子弟中流行的一种习俗。曹植自己有一首诗《斗鸡》,据说是拿斗鸡开玩笑的。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在洛阳建了一个斗鸡台,这里所写的是根据当时的事实。“驰骋未过半”是下面对一个少年驰骋的描述。首先他说他一箭打中了两只兔子,其次他用箭射下了迎面而来的风筝。何况观众的啧啧称赞,由此描绘出他高超的箭术。“回宴寻欢”后面是对他举办的宴会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们尽情盛宴饮酒,不顾酒价高,欲一醉方休。有切得很细的鲤鱼和虾肉汤,还有酱渍甲鱼和烧焦的熊掌,叫高鹏坐下来,摆了很长的宴席,可见他的奢侈。《连篇》一句,复制了酒席后跌跌撞撞、撞土的戏码,展现了少年们的敏捷与心灵手巧。游乐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时间再也无法阻挡,大家才如云散去,回到城里的家中。诗本该到此结束,欢乐已过,人去筵宴。可是,诗人突然换了一支笔,说明天人回来玩。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主要描写了主人公罗京少年时的行为。他是个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帅哥,骑射技术高超,但只用于打猎消遣,对国家毫无帮助;他慷慨大方,穷奢极欲,却对节俭一无所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挥霍财富而不为国家和人民担忧。而曹植对罗京少年的批判,只是以一种模糊含蓄的方式表达出来,用他极其优雅的描写来调侃,比如写他擅长射击:“左臂因右发,一竖双鸟连。”于乔没有露面,举手去放风筝了。"又比如写他宴席的丰盛:"鲤鱼舔胎,寒鳖烤熊。“它的描写过于夸张,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不合理的成分。过分的虚张声势和铺张浪费自然会引起人们的不满。曹植在这里虽然没有写一个字的批评,但他的褒贬可见一斑。又如说一日之乐已尽,“日为西南方,风景高不可攀”已暗含光阴虚度,青春一去不复返的遗憾。但句子突然说“早上再来”,隐含的意思就更明确了。所以陈若明《采济堂古诗选》说:“白日里”,不得不说寿命不长,少年俄老丑,或者欢乐难长久,写诗的意图是一致的。今天只说“云归城,晨归”,各种感慨溢于言表。”说明曹植诗中的反讽纯粹是用含蓄的笔墨写出来的,但又能不露痕迹地看出来。
这首诗虽然是叙事诗,但诗人的描写和叙述都是经过精心剪裁的。诗中没有记录罗京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和生活,只选择了他白天的活动,有利于把笔墨集中在典型案件的描写上,描写简单、明了、适度。所以在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两件事:射和喝,其他的如斗鸡、赛马、践踏、砸土等都只是顺带说说,显示了诗人在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从“驰骋沙场不到一半”到“一切工作都归我”的十句话来形容年轻人娴熟的拍摄技巧,写得惟妙惟肖。如你所见所闻,“于乔没有露面,他却举起手来放风筝”这两句话不仅描述了高超的射击技巧,一个骄傲自满的年轻人形象也跃然纸上。“观者咸,作品归我。”总之这首诗在布局的规划和细节的剪裁上都是相当成功的。所以吴起曾说:“一般人写名篇诗,一定要搜罗一切名篇,犯错误使之眼花缭乱。子健只介绍了一个少年,其余的以此为例。在青少年中,只有两件事,一是驰骋,二是饮酒。”可见前人注意到了这首诗追求典型、细节化写法的特点。这首诗塑造了一个浪漫英俊的罗京青年。他热衷于骑马、射击、吃喝玩乐,及时行乐;而且技能出众,渴望利用时间建功立业。可惜没机会伺候,只能天天斗鸡。阿清诗人吴起曾指出,这首诗写的是驰骋享乐。“就是抱怨抑郁,借以消遣岁月,没地方发泄自己的野心。其自我效能的意义可谓深刻而明确。”这句话道出了杜明的内幕。
诗人善于从动态描写中描绘罗京青少年的形象。如诗用“飞奔”、“飞奔”、“持弓”、“追月”等一系列动作,写出了青春的英姿勃发。再如诗中用“臂”、“发”、“竖”、“伴”、“回”、“捉”等动词来描述年轻人骑射的动作,准确生动,透着一股虎气。至于罗京青少年浪漫奔放的性格,也是通过“对着马儿唱歌吹口哨”、“一声叹息捶土”等动作表现出来的。诗中虽然没有直接描写少年的模样,但这些驱马追兔、搅弓射鸢、唱歌吹口哨等生动而有活力的描写,却生动地塑造了他的形象。
这首诗叙述简单,脉络清晰,首尾圆润。这就像是展开了一幅单调的游乐图:罗京的少年们“清晨归来”,日复一日,这种奢华而枯燥的生活将吞噬他们的青春才华。从这幅画中隐约透露出诗人的苦闷。《名都》作者曹植(192-232),山东聊城市莘县人,山东菏泽市鄄城人。191年(初平二年),曹操为太守,家属东武阳(今聊城市莘县朝城镇)。192年曹植出生在这里。曹魏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死后谥号“斯”,故又称王。后人因其文学造诣,与曹操、曹丕并称“三曹”,南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是评价“天下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王世贞评价汉魏以来两千年的诗人称为“神仙”,曹植、李白、苏轼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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