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从的法律定义

盲从,《现代汉语词典》定义为两句话:赞同他人,不问是非;盲从。对于盲从者来说,第一句话是真实的表面现象,第二句话就不一定了。因为,所谓失明,本义是眼睛看不见东西,常与对问题或事物认识不清相提并论。

盲从者中,很多人的眼睛不是“看不见”,而是雪亮的;不是对问题或事物“不清楚”,而是透彻的了解。仔细分析这些“盲从者”,就会发现,他们“盲从”的时候,表面上是“盲从”,内心并不“盲从”,是“光明”的。

“盲从”的案例

音乐赏心悦目才能重用。这种“盲从者”竭尽全力去赢得追随者的好感和好感,唯一要做的就是阿谀奉承,从而获得升迁和权力。据《明史》??《燕歌传》朱后,帝,继承其堂兄皇位,先急忙尊其生父为帝;嘉靖十七年,父庙名又要尊为宗瑞,放在大庙里,会在朱厚照之上。

当时身为礼部尚书、翰林学士的严嵩开始和大臣们一起反对。明世宗很生气,写了《唐明或问》,意在责备大臣们。严嵩一看,赶紧掉转舵,精心策划进祠堂的仪式。明世宗很高兴,给了他金币。从此,严嵩“自然得益于服务”。

明世宗提倡道教,不戴官冠,而是戴道教冠和香叶冠,把香叶冠送给大臣。夏衍认为这违背了祖先的制度,拒绝佩戴。严嵩不仅在明世宗召见时佩戴,还用轻纱笼住,以示庄重。明世宗喜好严夏,严嵩趁机诋毁夏衍,于是严嵩得以补缺,并以礼部尚书、五营殿大学士入阁,掌握维护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