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裁员如何补偿?
疫情期间被裁员工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