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的起源
篮球是一种球类运动,用球来击中高悬的目标。因为盛满水的篮子最初是作为投掷的目标,所以得名“篮球”。篮球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培训学校的体育老师j·奈史密斯博士于1891年创造的。起初,他把两个桃筐钉在关键室看台的栏杆上,桃筐上缘离地3.04米。有一个足球作为游戏工具,扔向篮筐。投球入篮得分1分,根据得分决定胜负。每次你把球扔进篮子里,爬上梯子把它拿出来,重新开始游戏。以后竹篮会逐渐改成底可活动的铁篮,然后在铁圈下面挂一张网。到1893,形成了近乎现代的篮板、篮圈、篮网。
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都没有严格的限制。只有两面
参加比赛的人数必须相等。比赛开始,双方球员站在两个端线外,裁判吹哨,把球扔到球场中央。双方跑到球场抢球,开始比赛。持球人可以抱着球跑向篮筐。
篮球,第一个达到预定分数的人获胜。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竞赛规则,主
应该规定不准带球跑,不准粗暴动作,不准用拳头击球,否则连续三次犯规。
裁决负1分;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15分钟;场地的大小也有规定。游戏出场人数逐渐减少到10,每队9、7人,1893设定为每队5人。1904第三届奥运会,第1次举办篮球表演赛。1908美国
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并用不同的语言出版发行到世界各地。这样,篮球运动
逐渐传遍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