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何时成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通信”)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18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超过4000亿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在国内31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目前,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是我国在境外上市公司中市值最大的公司之一。

中国移动通信主要经营移动话音、数据、IP电话和多媒体业务,并具有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单位经营权和国际出入口局业务经营权。除提供基本话音业务以外,还提供传真、数据IP电话等多种增值业务,拥有“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等著名客户品牌。用户号码段包括“139”、“138”、“137”、“136”、“135”以及“134(0至8号段)”,最新又推出159号段(与3G无关)。

中国移动通信是国内唯一专注移动通信发展的通信运营公司,在我国移动通信大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并在国际移动通信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移动通信已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通信质量高、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移动通信网络。网络规模和客户规模列全球第一。截至2004年底,网络已经覆盖全国绝大多数县(市),主要交通干线实现连续覆盖,城市内重点地区基本实现室内覆盖,客户总数超过2亿户,于184个国家和地区的235个运营公司开通了GSM国际漫游业务,与73个国家和地区的51个运营商开通了GPRS国际漫游,国际短信通达106个国家和地区的214家运营商,彩信通达4个国家和地区的14家运营商。

中国移动通信已经成功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了众多国际投资。中国移动通信已连续4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500强,最新排名第242位。2004年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第五位。上市公司成为连续三年入榜《福布斯》“全球400家A级最佳大公司”的唯一中国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既是一个财务稳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盈利性公司,又是一个充满发展潜力、具有发展前景的持续成长性公司。面向未来,中国移动通信确立了“争创世界一流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中国移动通信全力实施“服务与业务领先”的近期战略重点,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新跨越,确保企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000年大事记

运营机制市场化

打破依据行政区域层层设立管理机构的惯例,组织完善了非上市省(区、市)移动通信公司的省会城市公司撤并工作,使管理层、操作层的界面更加清晰。在原来广东等六省公司上市的基础上,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广西七省(区、市)移动通信公司资产重组,注入更名的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成功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客户增长规模化

移动电话客户总数以平均每月230万的速度增长,截至2000年底达到6579万户。全年净增移动电话签约客户1403万户,签约客户总数达到5209万户;"神州行"客户达到1370万户,占移动电话客户总数的20.8%

业务发展多样化

在全国各省(区、市)全面开放"神州行"智能网预付业务,"全球通"和"神州行"两大品牌家喻户晓。相继推出了"全球通"IP电话、"全球通"WAP、手机银行、信息点播、奥运点播、聋哑人手机、中国移动联网、虚拟专用网、电子商务等新业务,受到市场欢迎。

企业管理规范化

开展管理创新,建立集团母子公司内部产权纽带关系,实行经营者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以省(区、市)公司为单位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开展财产和债务惯例,控制财务风险。加大清缴欠费和清理不良资产的力度,核销非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

企业合作扩大

与14 个国家32家运营公司新开办了国际漫游业务,使得与中国移动开通自动漫游业务的国家和地区达到63个,运营公司达到116个。积极与国内其他电信企业展开合作,先后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宇通信等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适应移动互联网市场特点,推出具有***赢效应的"移动梦网创业计划",得到社会广泛响应。

强化网络集中管理,完善网管系统和本地集中操作维护中心的功能,开展大规模的网络优化工作,使网络运行质量稳步提高。2000年,GSM移动通信网长途来话接通率达到61.14%。无线接通率达到99.06%,话音接通率达到60.09%,掉话率为1.25%,基本消灭了超忙小区。

加强工程建设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40亿元,净增GSM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4000万户,总容量达到11020万户(其中GSM网9864万户);净增信道100万个,总数达到312万个;净增基站15426个,总数达到59973个。完成全国移动智能网二期工程,启动中国移动互联网试验网工程和骨干网一起工程建设,中国移动互联网投入商用。进一步完善支撑服务网,各省(区、市)计费业务中心建成投产,形成全国两级计费管理的体系结构。

截至2000年底,全部从业人员为111824人,其中在岗职工89518人,比上年减少6665人。通信企业劳动生产率(不含两费的通信业务收入)达到128.6万元/人*,比上年增长53.7%*。有16人获得行业教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3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31个集体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绝大多数企业被评为当地文明单位。

2001年大事记

1月19日,中国移动通信与全国华联集团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签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合作的框架协议。

2月20日,在法国嘎纳举行的第六届全球GSM年会上,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李默芳总工程师荣获“GSM联盟突出贡献奖”。

自2月21日零时起,经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中国移动通信对原有的国内、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

3月1日,由重庆移动通信公司员工组成的代表队,在全国电信条例只是大赛决赛中荣获冠军。

自3月21日开始,经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中国移动通信在全国陆续推出“全球通”移动电话“套餐”资费。

4月20日,张晨霜同志被任命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并兼任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 5月28日至29日,由中国移动通信主办的第五届中国GSM年会在京召开。

6月10日,中国移动通信网站全面改版。

6月30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中国移动通信停止模拟移动电话网客户的国际、国内长话和漫游业务。

7月1日,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移动通信取消移动电话入网费和附加费。

7月9日,中国移动通信GPRS投入试商用。

7月10日,中国移动通信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500强。

8月10日,中国移动通信被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授予“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唯一指定移动通信运营商”称号。

9月14日,中国移动通信广州国际局实现了顺利割接入网,这标志着中国移动通信第一个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正式开通。

11月1日,中国移动通信启动“全国网络质量会战活动”。

11月7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京落幕。全国31个省(区、市)移动企业的150名代表出席了工会。

11月14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电信网间互联及结算协议》。

11月26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第一亿客户代表在北京产生,标志着中国移动通信已成为全球客户规模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

12月21日,中国移动通信宣布,支持领先移动运营商和终端制造商发起的开放移动架构计划。

12月31日,中国移动通信关闭模拟移动电话网,停止经营模拟移动电话业务。

2002年大事记

1月至2月,中国移动通信作为首批五个国有骨干企业参展单位之一,参加了中央企业工委举办的以“落实三个代表,加快国企发展”为主题的展览。 期间,国务院总理朱基、副总理吴邦国、国务委员王忠禹在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郑斯林的陪同下,参观了中国移动通信的展台。

1月22至24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在今后两三年内实施“服务与业务领先”的近期战略重点。

1月23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双方将全面开展合作。这是通信与民航开展跨行业合作的首次尝试。

3月5日,中国移动通信与韩国KTF公司在京正式签署了GSM-CDMA自动漫游双边协议。中国移动通信率先实现了GSM-CDMA两种制式之间的自动漫游。

4月27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来自各级移动企业的90名劳模被授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4月29日,中国移动通信成为2002年韩日世界杯“中国之队唯一移动通信服务商”。

5月17日,GPRS业务正式投入商用。

5月20日,中国移动通信赴韩服务小组到达韩国,为韩日足球世界杯期间赴韩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提供GSM-CDMA原号漫游服务。这是中国移动通信首次跨出国门提供现场移动通信服务。

7月1日,中国移动通信推出“计费月改自然月”和“天天能交费”两项客户服务措施。

7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移动通信主办的第六届中国GSM年会在京举行。

8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9月26日,中国移动通信派出服务组飞赴韩国釜山,为在第14届亚运会期间前往韩国的全球通客户提供GSM-CDMA韩国原号自动漫游服务。

10月1日,彩信(MMS)业务正式商用。

11月18日,中国移动通信与美国AT&T Wireless公司联合宣布,两公司GPRS国际漫游业务正式开通。

2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规范移动梦网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一事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了针对音乐著作权相关移动业务的管理办法。

12月18日,中国移动通信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