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网站备案国产网络游戏备案查询
/看有没有记录,再看内容是否符合记录。
个人游戏上架需要什么?
1,游戏研发成功办理游戏版权。
2.申请游戏在线测试运营ICP(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3.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国产网络游戏运营备案和引进网络游戏运营备案审批。
5.国产机引入网游合作出版。
6、线下发行为网游版本号。
7.如果涉及虚拟货币,也需要申请虚拟货币交易或发行。
手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1,游戏研发成功办理游戏版权。
2.申请游戏在线测试运营ICP(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3.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国产网络游戏运营备案和引进网络游戏运营备案审批。
5.国产机引入网游合作出版。
6、线下发行为网游版本号。
7.如果涉及虚拟货币,也需要申请虚拟货币交易或发行。
如何申请电子游戏机器?
国产游戏运营备案申请材料及方式
相关规定:游戏运营应当在游戏上线后30日内向文化部备案。
新闻出版总署还要求运营网络游戏的公司对每一款产品进行互联网出版备案(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前置审批),通常称为游戏版号。
一、游戏运营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2.产品主题和内容描述;
3、游戏说明;
4.游戏样本;
(1)客户端游戏:提供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软件的客户端程序,以光盘或DVD为载体,光盘上粘贴“游戏公司-游戏名称”格式的logo份,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密码3份,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的登录地址,提供三个登录账号及其对应的密码,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3部手机,手机上有注册的游戏(备案后返还)或能在电脑上使用的模拟器地址,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的密码,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戏:根据游戏情况提供3份能够遍历所有游戏内容的载体或媒体。
5.游戏中主题曲和插曲的所有对话、旁白、描述性文字和歌词;
6、申请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查结果(包括对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8.游戏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非申报单位自主开发的游戏产品,应提供游戏产品著作权人出具的授权运营协议或相关合同等文件);
9.游戏采用联合运营运营模式的,需提供各联合运营单位签订的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各联合运营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文化部《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登记表》(详见以下推荐)。
游戏运营备案流程
1.将书面内容审查材料快递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
2.登录“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进度查询系统”,输入游戏及包装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版内容审查材料;
3.文化部将在系统内发布材料补充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相关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材料将被退回,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4.文化部收到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审查时间),审查委员会将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网络游戏审批表》,允许上线运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并说明理由。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自上线运营之日起3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已经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官网指定位置和游戏显著位置标注备案编号。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文化部备案。
进口游戏运营备案申请材料和程序
进口游戏备案的法律依据是《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的通知》、《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和《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
一、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请表(点击查看申请表);
二、进口网络游戏产品、资料登记表(登记表见下面推荐);
第三,产品主题和内容描述;
四、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外文本);
(1)客户端游戏:提供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软件的客户端程序,以光盘或DVD为载体,光盘上粘贴“游戏公司-游戏名称”格式的logo份,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密码3份,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的登录地址,提供三个登录账号及其对应的密码,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3部手机,手机上有注册的游戏(备案后返还)或能在电脑上使用的模拟器地址,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的密码,应能遍历游戏的所有场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戏:根据游戏情况提供3份能够遍历所有游戏内容的载体或媒体。
五、产品样本三份(中外文,含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光盘或DVD为载体),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密码,账号应具有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六、游戏主题曲及插曲的所有对话、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歌词文字(中外文字);
七、产品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中外文本)、版权证书原件、版权授权复印件或复印件;
八、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游戏产品分级评价或相关证明;
九、申请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X.自查结果(包括对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十一、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游戏运行记录审批流程:
文化部收到进口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请后,审查委员会对进口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初审合格者,予以公测。公测开始后30天内,文化部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内容评审意见和公测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结果需60-90天)。通过的话,会发批文,才能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