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运营备案和游戏出版备案的区别
游戏操作记录和游戏版本号记录
网络游戏备案是国家对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网络游戏备案分为两部分:一是游戏出版备案,需要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另一个是游戏运营备案,需要文化部审批。两个网游的备案对于一个游戏的正常在线运营至关重要。
游戏出版备案是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准文号的简称,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发布。根据《著作权(游戏软件,包括网络游戏的著作权)法》、《计算机游戏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游戏软件生产企业或者个人作者开发的游戏软件,开发完成后将受到《著作权(游戏软件,包括网络游戏的著作权)法》的保护。
游戏发行备案申请基本材料(版本号):
1.游戏文字和图片的所有脚本;
文字稿包括:游戏概况、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人物对话、道具名称、技能列表描述、任务正文、防沉迷设置描述、游戏中被屏蔽的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电子版游戏演示光盘【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光盘】;
录制时长约10分钟,包括游戏登录流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3.游戏客户端光盘六份【无需准备网页游戏】;
4.游戏申请需要的资质材料有:营业执照、版权、委托书、ICP、网站(可选)、开发公司承诺书(以上均需盖章)。以上一式五份。
申请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游戏运营备案——指文化部要求游戏上线后30天内到文化部进行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材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申报表
2.产品主题和内容描述;
3.产品操作说明;
4.三个产品样本(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光盘或DVD为载体),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对应密码,应具有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5.游戏中主题曲和插曲的所有对话、旁白、描述性文字和歌词;
申请人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6份;
7.自我审核结果(包括可能有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