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骑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第一个采用领地和封地制度的国家。查理曼大帝一生都在北方旅行,但他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于是他把征服的土地分成小块,和上面的农民一起分给很多追随者。这是封建制度,拥有房产的人也有政治权力。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为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每年纳税,定期服役。土地仍归国王所有,领主只有使用权。查理曼大帝强大到可以震慑四面八方,但他的后代并没有保持向心力。虔诚的路易犯了一个大错:把国家平均分配给彼此敌对的后代。所以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克服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大大小小的封地变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的封地变成了世袭的、不可分割的。
当时欧洲频繁受到外族入侵,南方是穆斯林,北方是维京人,东方是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11世纪时,远离洛雷河和莱茵河之间工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接受格斗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富人。因为只有他们买得起昂贵的设备:他们要三四匹旋转的马,每匹马都要吃很多食物,尤其是在当时农业生产不发达的情况下,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盔甲要在铁匠铺量身定做,还有扈从装备。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军事装备大概需要20头公牛,也就是农民家庭至少要犁10头小牛。这样的开支不是平民能够负担的。骑马的武士阶级也是贵族阶级。出身的优越感必然伴随着对下层阶级的鄙视。他们找到了相同的爱好:战争。类似罗马时代,中世纪的贵族组建重骑兵,成为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一句话:“为了避免即将到来的灾难,人们把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向上帝祈祷的人;第二类是做生意种地的人;第三类是骑士,他们是为了保护前两类人免受不公正和伤害而创造的。”这是西方中世纪社会结构的典型划分。骑士(knight)一词来自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的Capitularies合集Caballarii,原意为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黑斯廷斯之战的结果,本文主要有三点:它给英伦三岛带来了比较先进的封建制度;萨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诺曼士兵组成了一排风筝形盾牌(上圆下尖的长盾),可以有效抵御弓箭射击,使友谊互助成为十一世纪骑士训练的重要内容;诺曼独立骑兵部队发挥了巨大作用,骑士一词进入英语,指的是骑马的士兵。11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
封建作为一种军事动员制度,更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贵族都有随时勤政的义务。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未能及时响应号召的骑士进行惩罚。在英国,从亨利二世时代开始,就有Escuage的说法,即服兵役是免税的。封建主的义务也变了,只要上缴中央税,就不用亲自上阵了。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时代,战争频繁,这些资金被用于支付巨额军费。这一改革在十三、十四世纪缓慢进行,雇佣军开始在欧洲各国军队中占越来越大的比重,武装力量的结构也相对发生了变化。在过去,很难将国王的影响融入十字军的领地——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佣兵为了领主拼命,为了钱,或者为了去东方成为新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东征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获得更好的待遇。
十字军标志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哼,真的?!)。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视为一个骑士的最高职责。作为回报,教会将骑士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他们成为跨国组织。答应给他们教会财产和各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的忏悔。教会土地收入的十分之一支付给骑士,保护朝圣者不去圣地。1099年,耶路撒冷被征服,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仍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建立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制定了专门的军事条例,这就成了所谓的第四条教条,即长期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团体相继成立,宗教赋予了圣殿骑士团和骑士团医院高贵的光环。
和佳能一样,秩序规则对每个成员都有同等约束力。信仰和教条把不同背景的骑士团结在一起,彼此相爱,立场和目的一致。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重,对言辞的谨慎,在战场上的正义和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逊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之外的地方也就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和教规有很多相似之处。基督徒在骑士精神上的美德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十字军既有僧侣的虔诚,也有贵族的豪爽。一般来说,对于失去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贵族子弟来说,合适的出路只有两个:牧师或者士兵。显然,后者更有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不可抗拒的。许多平民变卖财产,购买装备,就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纷纷加入大贵族的卫队,跟随国王或皇帝去东方,渴望丰厚的战利品或丰厚的赎金。
这些士兵穿着朴素的衣服,过着清贫的僧侣生活,以守护圣徒的名义改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作战,受教规约束,靠捐款致富。自愿投身于这一事业的骑士成为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的腓特烈一世、狮子心国王理查德一世和腓力二世奥古斯都都成为了典范,而后者被追封为圣人,尽管他们都在国内杀死了很多基督徒。这些十字军是英国守护骑士、勃艮第金羊毛骑士、萨沃伊的安努尼齐亚塔骑士、法国圣米歇尔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和15世纪,欧洲各国的军事组织都差不多。国王之下是总经理和元帅,他们的权力有时是独立的,有时是交叉的。然后是传令官,传令官,扮演副官、办事员、参谋的角色。顾名思义,他经常被派往对方的营地接受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统计自己的伤亡人数。他是一个全能的位置。以下作战部队分为中队,由贵族或骑士领导。一般来说,骑士分两个等级,一个叫Banneret,也就是骑士。这个名字来源于他们的长方形旗帜,是战斗中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学士,即学徒。他们形成一个较小的队列,跟随主力。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战斗技能。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但末端分叉成燕尾形。在他们做出相当大的成绩后,可以向指挥官要求升级。于是传令官把旗上的燕尾剪掉,升级为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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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骑士都由侍从护卫,侍从的长矛上挂着长江三角洲形状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有家族的徽章。相应的,骑士分为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侍从指的是和主人一起加入战斗的年长侍从;佩奇相当于一个勤务兵,大多是接受过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个城堡都是骑士学校。完成青年时期的训练后,这些侍从可以在成人仪式后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负担不起骑士高昂的开销,一辈子做侍从。当然,知名的王子和大贵族的孩子都是天生的骑士。
有升级自然会有降级,但极其罕见。截止到1793,英国已经出现了三次降级。1621年,弗朗西斯·林可唯爵士被剥夺了骑士身份,关押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可见事情有多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真是奇耻大辱。
相比之下,骑士的命名仪式有两种。第一种比较简单常见,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跪在一位军队领袖或有威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三次触其肩,并献上一句谚语和劝诫句,整个仪式就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一次大战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在和平时期更被接受和广泛使用。
当然也有更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头饺子必须由领主们呈上:主人在对方的脖子和肩膀上触摸剑的背面,然后以守护圣徒(英格兰的圣乔治和苏格兰的圣安德鲁)的名义宣誓忠诚和荣誉。然后主持人唱道:“Avencez,Rise Sir”,这通常是骑士的教名。“整个仪式结束了。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活动,如国王的宴会,赠送斗篷、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教团的每个兄弟都祝福新人,给他们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也说要放弃世界上的尊重和俗名,等等。
后一种仪式逐渐与其他重要仪式结合在一起。例如,在英国,骑士身份通常伴随着皇家庆典。所谓的巴斯骑士在国王的加冕典礼上被封为爵士。这一规则始于亨利四世,直到查理二世加冕,巴斯骑士团才得以建立。这些骑士也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授予金银马刺。
总的来说,骑士道的精髓和精髓融合了当时的贵族气质、基督教美德和对女性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应该强大,还需要绝对的忠诚、慷慨和宽容。他像史诗中的英雄一样,用双臂为善良的人们服务,以教会的名义勇敢战斗,保护前往东方的朝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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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军东征后,骑士精神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只代表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代代相传的精神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骑士都保持着古老的礼仪。血战过后,偶尔会有枪赛和阅兵。其实这样的场合很少。英国爱德华一世死后,英国全面取消了枪械比赛,法国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故:1559,1年7月,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赛时,枪头上的鞘突然脱落。就像诺查丹玛斯预言的那样(老人真是个奇迹),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随后颁布禁令,禁止两个世纪的所有枪支比赛。
不管骑士们取得了怎样辉煌的成就,战争永远是没有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造成了大范围的经济衰退,真正受害的只有底层民众。于是,两国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尤其是在英国和战争中心的佛兰德斯。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抗议暴政和不公正,国家税收和资源被用于贵族的战争游戏和奢侈浪费。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是在12世纪。毕竟,对欧洲人来说,杀害异教徒更具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摧毁,八次十字军东征最终以失败告终。不管对后世影响有多大,骑士精神都会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机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穷人都厌倦了反复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最后一次收起了骑士精神——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主题大大背离了骑士精神的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于理想的女人。请注意,理想中的女人深爱他却得不到。可能只见过一次面,甚至没说过一句话。没关系。表现出对纯粹精神爱情的迷恋,理想的恋人是值得崇拜的圣人而不是被嘲笑的对象。唐?贾科德的故事并不好笑。这样的偶像应该是指现实中,多为另一个骑士的妻子。弯腰为淑女邀功最大的成就是欧洲一夫一妻制的确立。这个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是开始培养各种高级趣味。随着文艺复兴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绅士阶层的雏形。
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有些偏差。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的根源,极大地限制了对骑士的各种过分要求。这里有两个具体的例子。
说到对女性的尊重,* *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但正如戈蒂埃所说,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性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卖。理论上骑士有保护孤寡孤儿的义务。但仅此而已。事实上,这种保护像商品一样出售。小领主往往会背叛自己的女儿,通过婚姻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资产阶级契约随处可见,我们对其中露骨的语言感到震惊,也对这种现象的普遍性感到震惊。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契约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暴是常见的。骑士不忠于他们的妻子。戈蒂埃的《骑士》(La Chevaleries)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香槟的骑士拉图尔·兰德里(La Tour Landry)在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殴打他的妻子,回家后对他的女儿总结说:“傲慢和无礼不是订婚的一部分。”这种现象既是那个时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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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的女士还是会被打,小孩子也会受到不正常的对待。约翰·赛姆思记录了伯克利一个古老家族的历史。从1288到1500,有五次包办婚姻,新人平均年龄只有11岁。这个家族的托马斯勋爵在1476年成为骑士的时候才5岁!我6岁就结婚了!毛蒂斯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的时候才七岁,都是因为父亲去世早。如果由父系亲属照顾,毫无疑问会收取高额费用,甚至吞并领地。成为骑士象征着成年,但在当时,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大贵族和伯克利家族一样,为了逃避孤儿的监护而窃取荣誉,年幼的孩子却不得不过早地承担起家族的事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元素的一定程度的衰落。就伯克利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士兵,也是普通的乡绅。他们出售城堡花园里出产的水果,家庭主妇则四处巡逻收取地租。
另外,上面我们提到了埃斯库格免税,无论是佃农还是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在13世纪前半叶,很多小领主参军以逃避高额税收。按照骑士的道德标准,他们本该为荣誉和忠诚而战。无论如何,它为皇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士兵。富裕的平民和乡绅总是贪图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所以他们自己购买装备加入队伍,也因为战功而有机会晋升为骑士,从而降低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过,成为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已经陷入贫困的贫穷贵族无法成为骑士,只能无奈地抱怨荣誉之门其实是向新贵敞开的,不管他们的祖先是谁,他们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渐渐淡了,再也没有像样的决斗了。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推测对手的实力,而不是像前辈一样站在突击队的最前沿。百年战争带来了一种新的战斗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人,一些骑士成了雇佣兵。
战争的紧迫性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和战前的动员,只有贵族才允许。双方著名的指挥官,如英军的罗伯特·克诺勒斯,背景模糊。虽然他们是爵士,但他们被授予爵士而不是世袭勋爵。法军总司令盖斯林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饺子,因为他来自一个破产的下层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仅发动了战争,还全面禁止了即时枪赛,但法国人约翰极力主张,比赛很快就分裂了。克雷斯之战前夕,法国人向对手发出了侠义战书(当然知道自己的绝对优势),而英国人则趁着休战悄悄离开绝地,无愧于海盗本色。这场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了骑士时代的终结。
骑士精神盛行的年代,离现代人那么遥远。那种矜持和傲慢,对我们来说,有点刺激和神奇。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把握,因为你无法把自己融进过去。即使在那个伟大的年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制约。就像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建立在奴隶制的基础上一样,骑士文明所崇尚的忠诚和自律已经悄然褪去,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需要不断打破限制。事实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也没能达到顶峰;作为一个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那些高尚的品质,谦逊、宽容、诚实、正义,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和平的腐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的各种转瞬即逝的变迁,还会继续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