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的影响及其评价
种姓制度显示了社会文化意识的保守和愚昧,制约了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它还阻碍了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并对科学和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极大地制约了社会阶层的流动,容易积累社会不安定因素。种姓制度是倒退的。
种姓制度的特点:各级职业都是世袭的,父子代代相传。严禁各年级内同年级通婚,严禁低年级男与高年级女通婚。首陀罗无权参与宗教生活。法律上不是所有级别都平等的。
延伸信息种姓制度是一种建立在血统论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在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国都曾经存在,其中印度最为严重。也称为基础系统(印地语:?中文:印度的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级为中心,以职业为基础划分出许多内婚群体,即种姓。各种姓氏根据居住的地区不同分为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又根据居住的聚落不同分为许多聚落种姓。这些定居种姓最终被划分为不同婚姻制度的氏族,于是它们环环相扣,融合成一套分散在印度次大陆的社会制度。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了印度社会的绝大多数群体,与印度的社会制度、世界观、宗教和人际关系密切相关。可以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和规范。它最初是随着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制度。最初的种姓制度不是为了划分阶级和人民,而是为了保证雅利安人的统治权力,在各种工作岗位上保留一定数量的人。
但随着马穆鲁克、莫卧儿等外来伊斯兰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的需要进行了多次调整,并为了满足英属印度殖民者的需要,将其固定化、僵化,成为一种严格的阶级秩序体系。由于这种制度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出现的民主制度和人权思想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阻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被正式废除,各种种姓分类和歧视被视为非法,但在实际社会运行和生活中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形成于吠陀时代晚期,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这个体系把人分为四个等级,即婆罗门、赫鲁晓夫、吠陀和首陀罗。根据梨俱吠陀原始人之歌绘制的瓦尔纳音阶:梵天是原始人的嘴,Khshatriya是原始人的胳膊,吠陀是原始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始人的脚。至于贱民,他们被排除在原始人的身体之外。
那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严格的等级制度,种姓制度下的各个阶层世代互相攻击。
参考资料:
种姓制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