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中什么对他有什么好的昵称,尊称
英语称呼很多用于不同场合,我觉得还是了解每个称呼的特点为好.1.Mr.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Mr.JohnSmith.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President.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ThisisMr.Smith's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amMr.Smith.2.Esq.Esquire的略写,相当于汉语的"先生".只用于写地址,姓名.称呼不用.1).英国人常用,比更为敬重一些,一般用于"有地位的"人.美国人不常用.2).Esq.不能和Mr.并用.Esq.应在姓名之后,如:JohnSmith,Esq.3.Messrs法语monsieur(先生)的复数,Messieurs的略写,用于姓前做称呼,相待于Mr.,Sir的复数.1).以用于合伙的商店和私人企业为多.2).常用有下列形式:Messrs.Edwards&SmithMessrs.Edwarda&Bro.(=Brothers)Messrs.Edwarda&Co,Ltd.(=Company,Limited)4.Mrs.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太太".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Smith,Mrs.JohnSmith.2).法律文件写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Smith.3).Mr.andMrs.这一次序不可颠倒.不要照Ladiesandgentlemen类推.4).一家人尊称不同时,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MissesSmith.5.Madam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2).ma'ma用于口语,特别是佣人对主妇或店员对女顾客用.6.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当于Mrs.7.Miss,复数为misses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8.Ms.或Mz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中的"女士".9.Master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John.10.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WalterScott或SirWalter不能说SirScott.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YesSir.和书信的DearSir11.lord1).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男)的尊称.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12.Lady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Viscountess,Baroness的尊称,如LadyCraigie.在集会和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13.Honourable(简写Hon.)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TheHonourableDr.Edwards.14.Reverend(Rev.)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Rev.Mr.Smith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ReverndFatherWilliams.教会会长用VeryRev.Father----;主教用RightRev.,Monseignor----.1.怎样称呼陌生人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或ladies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man,man,son,boy,kid等。2.怎样称呼长辈、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对成年男性用“Mr+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Mrs相称呼的,用Ms。3.朋友之间怎样称呼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Sue是Susan的昵称)。4.学生怎样称呼老师对男老师称sir或“Mr+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或“Miss+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morning,Teacher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5.亲人之间怎样称呼儿女对父亲称father,dad,daddy,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mum,mummy,mom,mommy,ma,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boy,mygirl,children,kids,dear,mylove,darling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my)love,sweetie,honey,darling等,或直呼其名。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对于几个或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Wood和Milo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name。比如说JaneBrown与Greg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Wood,而Jane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isthemiss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Jane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wouldrathernotchangemyname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husband(My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oldman,称自己妻子为myold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dear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Carter自己署名Jimmy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elderbrother、fourth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Greg、Aunt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Policeman、AuntCondu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Thurber,ColonelBates等。此外,PresidentFord、SenatorWagner、MayorPhillips、Professor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Wang、Comrade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