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为什么不是立即执行
刑辩专家认为,法律规定的“枪下留人”三种情况,适用于孙小果的应该只有揭发、检举他人犯罪、重大立功三种情况。当年孙小果的死刑命令下达之后,按规定7日内必须执行,孙小果显然是在二审之后、死刑执行之前,启动了再审改判。多证据显示,孙小果案同案犯未能获得改判,并执行完了昆明中院判决的全部刑期,可见孙小果的“死而复活”,是只针对他本人的。
此前新闻报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其母亲孙鹤予、继父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认定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有关人士说,专利一般包括三种,一种叫发明专利,一种是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叫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要求较高,创造性、难度性大,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相对简单,孙小果申请的就是实用新型专利,这能不能作为重大立功来减刑,其实是一个问题。
多位刑事专家根据官方通报解读进行了分析,认为孙小果从被判死刑到“免死”,再运作减刑,服刑十余年后出狱,其间流程涉及监狱系统、法院等各个方面,随着调查的深入,若发现孙小果的改判是违法的操作,将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来的改判,孙小果将会面临重新审判,有可能再度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扩展资料: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1977年10月27日-2020年2月20日),男,云南昆明人,涉黑犯罪人员。
他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上等兵,后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1994年10月起,孙小果及其团伙作恶多端。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在其家人帮助下多次获得减刑,于2010年出狱后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6月4日,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进驻昆明。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一案依法再次开庭审理,同时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并依法对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2月23日,云南高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