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意义的文化阐释
文化学的娱乐功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文字游戏表现出来的。与世界上其他文字相比,汉字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它的方框结构最适合文字游戏。
追根溯源,我们的祖先在创造文字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游戏”的基因,比如“父”字,在《说文》里说是“手握杖”,“母”字是“如乳”。
汉代的占卜学,有些例子也是利用了汉字的可分性特点。比如《三国志》裴松之注中引用的童谣:“千里光,何青青;十天占卜,犹未出世”,就是用“拼”的方法诅咒董卓。“千里光”是“东”字,“旬卜”是“卓”字。这种角色分离的方法在后来的游戏中很常见。
在人类的活动中,表面上看,除了艺术,显然没有什么功利的活动,这似乎是一种游戏;因此,席勒将与工作伦理相悖的游戏与艺术联系起来,将游戏视为艺术的起源,是一个具有独特见解的重要发现。然而,席勒和斯潘塞认为游戏是能量过剩的结果,但他们破坏了这一理论。“劳动论”其实也隐含着“过剩”的思想,但“劳动论”中的过剩不是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