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金融改革措施。

5月27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息称,根据国务院金融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员会成员单位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一项成熟”的原则,于近期推出11金融改革措施。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越是面临困难和挑战,越要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办法》涉及信贷、银行业改革、融资担保、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票据融资机制、债券和信用评级。

一是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实施尽职免责要求,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定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

二是印发《中小银行深化改革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将资本补充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改革和风险化解。

三是发布《政府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点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共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规定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等8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建立健全创业板企业注册制安排、持续督导、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4.出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开发行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之间的衔接纽带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

五、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票据打包后作为基础资产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6.发布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明确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范围和条件,建立非标资产认定机制,对现有“非标”资产进行过渡性安排,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八、发布《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券信息披露要求,细化熊猫债券发行规则,鼓励对人民币资金有真实需求的发行人发行债券,稳步推进熊猫债券市场发展。

九、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国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展国际业务。

X.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和有效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方案,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格局。出台了《从事证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办法》,取消了从事证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批。

11.《关于加大财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的意见》出台。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明确了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违法所得的认定,严格追究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依法严格追究违法责任人的个人责任,以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者,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