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是什么官?一般是几品?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为从一品官),称得上封疆大吏,与我们现在政府部门行政级别的省长类似,虽然管理的范围以省划分,但提督的行使权力应该更大,毕竟是清朝的职位,制度肯定没有现在完善。

详解:

值得注意的是朝代不同,对“提督”的解释也不同。

明清武职官名。其制始于明,但当时并非固定的职官名称,不设员额,亦不常置。不像“丞相”等官名,相对固定。

明时有提督京营戎政诸职,多以勋戚大臣及太监充任。清时于重要省份设提督,职掌军政,统辖诸镇,为地方武职最高长官。亦用于武职以外官员。如:明有提督会同馆主事、提督四夷馆少卿,清有提督学政、提督四夷馆等职。其专用提督二字为官名者,则限于武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