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侵权的现状如何?
一、虚拟财产侵权现状如何?(1)盗窃很常见。在所有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问题中,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在数量上占比最大,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现象非常普遍,61%的玩家网络虚拟财产被盗,33%的用户ID被盗。(2)侵权方式多种多样。从技术角度看,各类特洛伊马程序是网络用户的主要威胁,93%的网络虚拟财产侵权都是由特洛伊马程序攻击的。此外,还有一些典型的方式,如诈骗、抢劫、外挂、复制等。,还有一部分是网络用户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3)侵权范围越来越广。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范围已经从最初的专注于装备、金币、网络游戏中的人物,发展到存在于特定网络虚拟空间中的所有专属网络虚拟财产,如ID、邮箱、QQ号等。(四)诉讼范围继续扩大。实践中,当事人一般要求对方通过恢复网络虚拟财产、赔偿经济损失等方式承担财产责任。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当事人提出诉讼的范围也扩展到了精神损害、名誉、著作权等层面。比如上海某玩家起诉某游戏提供商删除其武器装备,即提出“道歉”的请求。(5)侵权用户难以确认网络用户注册时基本使用自己的虚拟姓名。一旦发生侵权,侵权用户的身份往往不明确,网络运营商通常会成为替罪羊,被起诉到法院。二、网络虚拟财产维权难(一)保护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只是基于其他法律中的类似规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受害者无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司法机关接到此类案件也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无从下手。(2)取证难是侵权人“逍遥法外”的重要原因。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报案网络虚拟财产被盗,公安机关的回复很明确:“你必须提供你对被盗设备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才能立案”。而合法权益受损的玩家,大多拿不出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归属,或者相关证据被运营商掌握。运营商往往以涉及其他玩家隐私权、没有司法部门出面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司法机关无法及时立案处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3)价值难以认定。实践中,确定网络虚拟财产价格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网游运营商制定的官方价格因主要考虑销量而过于偏颇;二是玩家私下进行的线下交易价格,因为容易受感情等因素影响,随意性极大;三是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来确定虚拟财产的价值,因为不同玩家的成本不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见,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存在弊端,难以形成统一标准。(4)缺乏法律维权意识现实中,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害后,玩家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追究责任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数额小,不值得报案,即使公安机关报案,也不会立案侦查。大多选择沉默,使得不法分子在没有相应惩罚的情况下越来越嚣张,进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侵害越来越严重。主要原因是玩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维权意识。由于网络电子竞技游戏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很多人甚至将其视为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人们越来越重视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基于虚拟财产被侵害的事实,这种行为非常普遍。因此,为了维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必要构建一个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我国在网络安全防范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